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主要包括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节能监察执法、
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诊断服务、能耗在线监测等4种实施方式。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及时编制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是依法依规实施节能监察执法。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
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诊断服务。采取政府引导与
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等专业化力量,支持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能效诊断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是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提高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发挥电网企业
电力数据优势,积极开展以电力数据为基础的能耗监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