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是综合
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能大、成本低、绿色低碳等比较优势。去年,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畅通高效、绿色智慧、安全韧性、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内河航运绿色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快速发展,但在船舶更新、岸电利用、产业链协同、标准体系制定等方面仍有短板。
湖南、湖北两省沿江区域的产业基础扎实,建议依托其区位优势,打造内河绿色航运样板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船舶绿色化更新成本高。目前,我国内河存量营运船舶仍以传统高污染柴油动力船为主,低碳新能源船舶
市场占比较低。近年来,各地虽持续推进老旧高耗能船舶拆解淘汰,鼓励新建大型化、标准化清洁船舶,但整体替代速度仍需加快。高昂的改造成本是制约船舶绿色更新的主要瓶颈。据行业分析,千吨级内河纯电动货船初始投入超2000万元,而传统燃油船仅需1200万—1500万元。船用锂电池因防水、防震、防火、防热失控的特殊严苛适配标准,单价约为车用电池的两倍,电池造价约占整船总成本的1/3。广大中小航运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利润空间有限,普遍面临改造成本高、回本周期长的
难题,绿色转型动力不足。
岸电建设覆盖广,实际利用效率待提升。经过多年持续建设,长江经济带港口岸电基础设施实现规模化覆盖,硬件配套体系基本成型,为船舶靠港绿色用电奠定了基础。但当前岸电建设与应用存在明显的“重硬件、轻运维,重建设、轻实效”问题,建而不用、闲置浪费、使用率偏低的现象较为突出。这背后的原因涉及多方面,如中小码头岸电建设标准偏低,供电容量不足、设备老化改造滞后;各地岸电接口标准、计量规范不统一,船舶跨区域用电适配性差;船舶岸电接入流程繁琐,相较于船舶自主发电,岸电使用的经济性优势不明显,企业主动使用意愿不强。
绿色航运产业链仍有薄弱环节。绿色内河航运产业覆盖船舶智能制造、船用三电系统、港口绿色装备、清洁能源补给、智能运维运营等多个领域,是支撑航运绿色转型的重要基础。但目前行业整体呈现“小、散、弱”的发展格局,产业布局碎片化、优质资源分散,上下游协同联动不足,产业支撑能力亟待加强。在核心配套领域,国内船用动力电池虽实现规模化应用,但仍普遍存在能量密度不足、制造成本偏高等问题。在高端核心装备领域,大功率船用氢燃料电池、船舶智能电推系统、绿色甲醇新型燃料发动机等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与集成制造水平不够,核心技术和部分零部件仍依赖外部供给。整体来看,技术不成熟、成本下不来、产业不集聚的多重瓶颈,制约着绿色船舶规模化推广和内河航运产业高质量升级。
法规标准、市场机制与基础设施协同滞后。相较于欧美成熟的航运绿色治理体系,我国内河航运在法规标准、市场机制、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仍存在协同滞后问题。在市场激励层面,欧盟已将航运纳入
碳交易体系、落地燃料强度管控等刚性制度,形成了成熟的
减排约束与收益机制,我国在这方面的机制还有待加强。在标准建设层面,尽管相关部门已经发布充换电、新型燃料加注等操作指南,但各地执行标准、建设规范不统一,行业缺乏统一的技术准则与运营规范。在基建配套层面,沿江清洁能源补给网络布局滞后、覆盖不均,与绿色船舶快速迭代的发展需求不匹配。长期以来,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绿色船舶推广应用,船舶保有量不足又反向拖累配套设施建设,形成“设施滞后—应用不足”的双向循环,阻碍了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
以长江中游样板区为突破口,系统推进内河航运绿色转型的建议
目前,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保有量居长江流域前列,“千帆计划”和港电协同布局等工作的成效显著。2025年湖北船舶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全省已出台《推动内河船舶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省船舶工业产值突破1300亿元。武汉市去年印发《推动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打造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力、区域辐射力、产业带动力的现代化国际化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湖南省“电化洞庭湖”全域示范项目已启动,一期长沙至城陵矶160公里航道电动化先导示范有序推进,沿江充换电航线顺利试运行。基于此,笔者建议,依托湘鄂先发优势,从产业、
政策、监管、设施、市场多维度系统发力,打造内河绿色航运样板区。
实施产业筑基工程,打造绿色航运产业集群。建议立足长江中游沿江产业集聚优势,由相关部门牵头在长株潭、岳阳至武汉沿江黄金水道沿线,布局绿色智能航运装备制造示范基地,系统整合湖南“电化洞庭湖”、湖北“千帆计划”两大项目的成果。聚焦绿色航运核心技术短板,推动相关企业深度联动,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联合体。在船用大功率氢燃料电池、船舶智能能量管理系统、绿色动力集成等关键领域加强研发,实行“揭榜挂帅”机制,加速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整合上下游优质资源,完善船舶研发、智能制造、检验检测、运维服务、电池回收全链条产业生态,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航运产业集群。
完善激励政策,构建船舶绿色更新长效机制。针对航运企业绿色改造成本高、转型动力不足的痛点,建立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的常态化制度化扶持体系。落实“两重”“两新”政策,对船舶更新给予相应补贴,引导企业主动迭代升级。深化航运领域绿色金融创新,将绿色船舶购置、老旧船舶改造项目纳入央行
碳减排支持工具扶持范畴,给予低息信贷支持。创新推行差异化信贷模式,将贷款利率、授信额度与企业碳减排成效、船舶绿色能效等级挂钩,倒逼企业绿色转型。丰富常态化激励举措,全面落实绿色船舶优先过闸、通行费阶梯减免、泊位优先停靠等利好政策。引导全行业探索船舶碳减排收益反哺机制,打通绿色航运碳资产核算、确权、交易通道,降低中小航运企业转型门槛。
深化监管改革,推行岸电智慧服务与双向约束。以制度创新与智慧管理双向激活岸电设施效能。根据交通运输部2025年修订公布的《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未按规定提供岸电的最高处罚50万元等刚性约束,完善核查、处罚与追责机制,倒逼港口和船舶双向合规。依托长江中游样板区,推动湖南、湖北两省协同,搭建区域统一、互联互通的岸电智慧服务监管平台,整合各地零散的岸电系统数据,实现泊位查询、用电预约、智能接电、自动结算、数据溯源、在线监管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使用成本。在此基础上,健全岸电使用信用联动监管机制,将船舶岸电使用率、合规用电情况纳入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并与船舶年度检验、企业资质审核、信贷审批、泊位分配等深度挂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约束与智慧服务双轮驱动,推动岸电使用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常态转变,切实提升岸电利用效率,释放绿色减排效益。
统筹基建布局,建成绿色航运示范走廊。依托湖南“电化洞庭湖”示范段、武汉阳逻港充换电航线等成熟试点项目,打造长江中游绿色航运示范走廊。立足干线航道优势,全域统筹布局船舶充电、换电、氢能、甲醇加注等多元化清洁能源补给设施,统一设施建设标准、接口规范与运营标准,化解当前各地标准不一、船舶跨区域补能难的突出矛盾。坚持由点及面、干支联动的建设思路,构建布局均衡、功能完善、全域贯通、多能互补的绿色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强化产运协同、供需联动,引导沿江
钢铁、
建材、装备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绿色运输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绿色运力需求比例、船型标准和交付周期,以稳定的货运订单和常态化运输需求为绿色船队规模化投运、持续运营提供坚实市场支撑。探索建立绿色航线货运补贴或优先过闸等市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降低绿色船舶运营成本,推动形成基建配套、船舶迭代、运输增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健全标准体系,构建市场化碳减排闭环。充分发挥样板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开展绿色船舶设计建造、智能航道建设、岸电互联互通、船舶充换电设施、绿色运维服务等领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形成体系完备、可复制推广的“长江绿色航运标准体系”。立足国家标准GB/T 46531—2025《公路水路营业性运输工具
碳排放核算方法》的
MRV核算基础,在样板区率先搭建覆盖全流程的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实现船舶航行、靠泊、作业全流程碳排放精准量化、动态追踪、数据可追溯。稳步推进内河航运领域纳入全国
碳市场交易体系,打通减排量市场化变现通道。同时,积极参与全球内河绿色航运规则与标准制定,持续提升我国在内河航运绿色治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
作者系湖南省长沙市政协委员、长沙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