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为何要提高排污收费标准?

2015-2-5 17:4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排污费不及治污设施运行费用,平均每家企业排污费仅8.5万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低于治理成本。”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调研员李若玲举例说,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去除1千克二氧化硫运行费用为5~8元,而目前排污收费每千克二氧化硫收费仅为1.26元(每污染当量1.2元换算成公斤即是1.26元),造成一些企业宁可缴纳排污费也不愿运行治污设施。

       据了解,早在“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已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国家标准的两倍,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

       2013年以来,京津冀区域内的北京市和天津市相继出台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环境经济措施。如天津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平均提高9倍,北京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至原标准的14倍~15倍。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区域,河北省也应根据产业特点和排污收费现状,协同采取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的办法,加快污染治理工作。”河北省环保厅环监局局长赵军表示。

        据统计,2013年,河北省共对1.95万家企业征收排污费16.67亿元,主要集中在火力发电、钢铁、石油、化工、黑色金属采矿、水泥等行业,但平均每家企业仅约8.5万元。

       根据河北省通过的《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2.4元,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2.8元。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气、污水中几项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污染当量4.8元、5.6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气、污水中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污染当量6元、7元。

       那么,河北省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据介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承担了此次河北省重点行业排污费成本测算及提高收费标准后的影响分析工作。

       利用动态更新的河北省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河北省从中选取电力、焦化、水泥、钢铁和玻璃等5个重点行业及涉重金属行业的1483家企业,对其大气和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和分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排污费成本的依据。同时,参照北京市和天津市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的倍率,对拟提高的收费标准,对企业的工业生产总值和对利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作为决策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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