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关于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的通知

2015-1-29 10:14 来源: 上海发改委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关于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机构、个人:
    根据《关于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运行和开户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开户流程(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为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备案的函》(发改办气候[2013]93号),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的指定代理机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批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现将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户与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品种
    根据《关于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期间有关抵销机制使用规定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5]3号),分为两品种:
    可用于上海市试点企业清缴履约的自愿减排量(交易代码:SCCER)----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且不在本市试点企业排放边界范围内的自愿减排量。
    非用于上海市试点企业清缴履约的自愿减排量(交易代码:UN-CCER)----其他自愿减排量。
二、交易价格
    自愿减排量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参与方根据市场交易规则确定。
三、交易参与方
    所有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内外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在交易所进行自愿减排量交易。各机构可以会员或客户身份在交易所进行自愿减排量交易。个人以客户身份进行自愿减排量交易。
四、交易制度
    具体交易制度按照《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规则》执行。其中最大持有量制度和协议转让中的最低交易量制度不予适用。
五、相关费用
(1)手续费:
CCER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双向收取。
(2)开户费:
机构开立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账户费用100元。
个人开立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账户费用50元。
2015年5月底之前提交开户申请的,免收开户费用。
六、相关流程
(1)机构、企业、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交易所向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提交开户申请,并可同时向交易所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个人除外)。开户流程与提交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一。
(2)未开立上海碳交易系统中的交易账户和指定结算银行资金账户的机构、企业、团体或个人,还需开立上海碳排放交易系统中的交易账户以及指定结算银行资金账户。具体开户流程详见附件二。
(3)自愿减排量具体交易流程说明详见附件三。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核证自愿减排量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6日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员:
胡  杨  021-56903000-158 (机构投资者)huyang@cneeex.com
战雯静  021-56903000-130 (纳管企业)zhanwenjing@cneee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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