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V、覆盖范围与配额管理——地方政府碳市场建设的三大任务

2015-1-28 00:04 来源: 中创碳投 |作者: 陈志斌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全国碳市场将在2014到2020年期间逐步形成,而国家发改委的领导此前在多个场合也表示,全国碳市场将会在2016年开始试运行并逐步完善。这个时间节点,对于地方政府,尤其是非试点地区的主管部门来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碳市场实行两级管理,即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从分工来说,国家发改委偏重于规则的制订以及宏观管理,省级发改委偏重于执行的微观管理。主要管理职能对比如下表所示,可以分为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MRV)、覆盖范围确定、以及配额管理三块内容。因此,地方主管部门工作开展应围绕这三个主题进行。其中,MRV体系建设是任务最繁重,时间最紧迫的工作。

一、建立地区MRV体系

为实现2016年下半年全国市场启动的目标,结合省级发改委的分工,我们认为地方主管部门在余下的一年半时间要完成以下任务:

1. 抓紧进行MRV体系建设
确定具体工作的实施管理部门对碳排放核查核算工作进行管理;
尽快确定重点排放企业的名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和地方实际,制定报送核查的细则;
完成省级电子报送平台的建设;
尽快完成重点企业的历史数据报送,并根据国家要求进行核查工作,在根据核查结果对数据进行修正后,将最终排放数据汇总上报至国家发改委。
根据第一次报送的经验建立起常规的报送核查体系。

2. 进行不同层面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省级发改委要针对相关部门、重点排放企业不同层级的管理者,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同政策的培训,如报送流程管理,第三方管理;组织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监测报告、核查认证、核算指南、报告流程等的培训工作。省级发改委需要根据实际工作的进度以及政策的调整不断举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会和工作布置会。相关工作需要以国家统一标准进行。


3. 以行业为抓手推动数据工作进行
省级发改委在推动MRV体系建设时应以行业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首先,省级发改委应邀请国家开发行业核算报告指南的专家对地方官员以及行业专家进行培训,由“国家队”培养出“地方专家团”;其次,地方专家团针对行业进行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回答企业疑问;第三,应搭建一个“国家专家——地方专家——企业”的沟通渠道,及时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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