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的总体安排

2014-1-17 16:50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市场机制,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企业节能减碳管理水平,推广应用节能减碳新技术、新产品,形成新的金融创新产品和金融活动,有效降低综合节能减排成本,促进企业升级发展。
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PM2.5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主要来源于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燃烧,两者同根同源,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可相应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等大气污染物,建设碳交易市场可协同治理大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1、市场交易机制。试点期间,本市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
2、交易产品。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只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主要交易标的为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允许参与主体通过项目交易获取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一定比例的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经有资质的核证机构核定,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减排量,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
3、市场参与主体。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行政区域内源于固定设施的排放。其中,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与间接排放量之和大于1万吨(含)的单位为重点排放单位,需履行年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责任,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其它单位可自愿参加,参照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单位)也可参与交易。
4、交易平台。试点期间本市碳交易平台设在北京环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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