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披露框架来看,《指引》引入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经典的四支柱(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体系,上市公司学习成本可控,利于国际交流。《指引》要求,披露主体拟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同时具备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的,应当围绕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方面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相关框架和经典的TCFD四支柱高度一致,对于大多数已开展ESG披露的机构包括本土企业来说,已广为了解并实践,因此《指引》在披露框架上与已经高度成熟的国际标准形成了良好衔接。
从指导思想来看,《指引》起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系统思维和中国特色三大指导思想,充分体现本土特色。《指引》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发展阶段、披露能力,通过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披露相结合、设置过渡期和缓释措施等,实现成本与效益相匹配。系统思维则体现在证监会明确以“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为核心要素构建的披露框架,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同时,面对
市场关注度很高的ESG标准本土化呼声,编制部门总结了境内外披露制度和优秀实践,参考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积极吸收国际有益经验,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本土化:S部分强调中国特色,E部分注重本土包容。社会议题是与国际ESG标准差异最大的部分,但也是本次ESG指引编制最有特色、亮点最多的章节,除了社会议题,环境议题的设计则充分注重了本土企业的能力现状和披露成本,仅对
碳排放范围1和范围2提出了披露要求,并未跟随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对范围3提出强制披露要求。相信中国ESG标准本土化的工作将持续深入,并在与国际标准和实践衔接的基础上,越来越多发出中国声音。
兼顾国际接轨和本土适用,《指引》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上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标准,同时结合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一是强调中国特色,充分考虑了中国的法律
法规、
政策状况和文化背景,确保上市公司在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时能够符合国内的监管要求和文化习惯。二是注重可操作性,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披露要求和指导,帮助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任务。注重与投资者沟通,鼓励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三是强调了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要求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总的来说,《指引》的推出将有助于提升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