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出台意义?

2024-3-20 10:44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王亚男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王亚男: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要求立在前面,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实现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变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被动应对为主动管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局部微观管理变为全地域精细管控,提升了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二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一图尽览、一表尽查”,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了解环境要求、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便捷的平台,有利于支撑形成多元共治、决策科学、机制顺畅的高效环境治理体系。

  三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压实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在宏观决策与调控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因素,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差异化管理,优化开发建设活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根据《意见》提出的2025年和2035年的目标,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如何调整工作重点以配合这些目标的实现?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王亚男:《意见》为新时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任务,锚定两个时间节点目标要求,以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撑为使命,全力以赴推动目标实现。

  一是加强制度研究。发挥技术牵头作用,组织国内科研机构和中心内部专家组建研究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夯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制度内涵。积极申请科研立项,开展国家层面重大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研究建立区域协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技术。强化立法研究,支撑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刚性约束。加强监管研究,为生态环境部筛选可量化的关键性指标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将生态分区管控纳入日常监管。开展前瞻性研究,结合美丽中国先行区和示范样板建设,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的工作思路。

  二是强化管理支撑。履行技术支撑职能,配合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文件出台,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全链条的管理要求。以支撑环评改革为引导,开展清单优化试点,强化清单在空间准入的指导性作用。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备案审核技术要点和跟踪评估技术规范,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动态更新备案审核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提升的管理机制。

  三是推动落地应用。配合生态环境部,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重大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环境管理和环评审批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要素管理衔接试点,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发挥在环评、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执法、督察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督察等制度协调联动的改革试点,助力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优化固定污染源全链条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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