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即将通过立法,“碳中和”标签时代落幕

2024-1-26 09:04 来源: 气候变化与贸易规则 |作者: 吴必轩

欧盟即将通过立法,禁止“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声称产品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中和的、减少的或积极的环境影响”。

这等于禁止了产品和服务的“碳中和”声明。

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全会表决通过了一项法案,名为:“为绿色转型而赋能消费者”(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此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将禁止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做出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offsets)的环境影响声明。这意味着在两年之后,在欧盟宣传“零碳产品”或“碳中和会议”将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这是欧盟打击“漂绿”行为的一项重要立法举措,具有深远的影响。


笔者在2023年9月曾撰文介绍此项立法的进展——《欧盟立法禁止产品“碳中和”声明是怎么回事》,本文是更新最新进展。请注意,此法还没有最终正式通过,但几乎没有任何悬念了。

这个“为绿色转型而赋能消费者”立法其实是修订了欧盟现有的两个消费者保护条例——《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Directive 2005/29/EC)和《消费者权利指令》(Directive 2011/83/EU)。本次修法的目的是防止消费者被目前充斥市场的“气候友好”、“绿色”、“环境友好”等各类不提供证据的、笼统的环境声明所误导。换言之,这是从法律层面保障欧盟消费者的“绿色知情权”。另一方面,本次修法也旨在杜绝企业通过无凭无据的“绿色”声明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解读

现行的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禁止两类“不公平商业行为”:一、误导性商业行为,二、激进商业行为(例如上门推销赖着不走)。《指令》后面附了一个详细清单,列出了哪些行为是明确禁止的。

本次修订在禁止类清单中增加了4项“误导性商业行为”,都涉及“漂绿”。前三项是:

1. 展示未经认证或非官方的“可持续标签”(sustainability label);
2. 无真凭实据的“一般性环境声明”(generic environmental claim);
3. 环境声明针对整个产品或企业,而实际只涉及产品的某一方面或企业的特定活动。

以上三项都是相对温和的,就是要禁止无凭据的、夸大的环境标签。而第四项才是大招:

4. 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声称产品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中和的、减少的或积极的环境影响。


这是要革了“碳中和”、“零碳”产品标签的命,因为产品“碳中和”一定离不开抵消(offsetting)。无论怎么竭尽全力,产品的供应链都不可能做到完全零碳。如果声明“碳中和”、“零碳”,就必须使用碳抵消,也就是买别人的自愿减排量来抵消一部分自己的排放。而欧盟就是要通过立法禁止这种做法,认为它误导消费者,导致不公平竞争。

至少在欧盟那边,碳抵消是越来越没有市场了。以下是欧盟法案中的原话:

“特别重要的是,应禁止基于温室气体排放的抵消来声称某产品(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对环境具有中性、减少或积极的影响。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禁止此类声明...,因为它会误导消费者,使其相信此类声明与产品本身相关或与产品的供应和生产相关,亦或因其会给消费者留下错误印象,认为消费该产品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笔者注:上面一句的逻辑是,其实产品本身并没有做到零碳,而是买了别人的减排量来抵消自己的排放。这不正是很常见的问题吗?普通老百姓哪里知道,他买的零碳饮料其实并不零碳,也不可能零碳。)
只有基于产品实际生命周期影响的环境声明才应被允许,而非基于产品价值链外的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因为两者并不一样。”
(笔者注:企业自己减的碳可以宣传,买的碳抵消不能拿来宣传,这就是欧盟的态度。)


请注意,“产品”包含了商品和服务。至少在欧盟,今后举办活动也不能说“碳中和”了,航班也不能说“碳中和”了。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席Anna Cavazzini在法案投票通过后说,今后在热带雨林种树不能使世界杯变的碳中和了,指的就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宣称“碳中和”一事,当时受到了很多环保组织的质疑。

评论

欧盟此项立法的背后,既有对碳信用和通过抵消实现减排的深度怀疑,又有消费者保护组织的长期推动。它对碳抵消的冲击不可小视。欧盟早已禁止使用碳抵消在强制碳市场(EUETS)履约。这个法规又封堵了碳抵消在自愿减排市场的最大用途。它会不会是自愿碳市场发展的分水岭?会不会对中国的ccer(也是碳抵消)产生间接的心理影响?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

打击“漂绿”已成为欧盟绿色立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这个政策方向上,欧盟的立法是多管齐下的。本文讲的法规是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着手,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项重要立法也已推进到最后阶段——规范环境声明的“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和规范碳移除质量的“碳移除证书框架”(Carbon removal certification framework)。
为了避免误读,特别要强调一下:欧盟不是不搞碳中和了。碳中和本身并不是问题,缺乏标准、缺乏依据、缺乏真实性的随便宣称“碳中和”才是欧盟立法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认真地追求绿,就要保证绿的真实性,这是顺理成章的逻辑。欧盟的绿色立法往往有带头作用,可能会引发其他国家效仿或参考。对这些外部世界的大趋势要有所了解。
后续立法程序
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批准的是经过三方协商后的“妥协文本”。这个立法离最终通过还差最后一步,就是由欧盟理事会批准。这几乎没有任何悬念,因为理事会已经在2023年10月25日正式致函欧洲议会说,你那边批准了我就批准。
等到法案在欧盟公报上公布并正式生效后,欧盟各成员国有24个月的时间修改本国法律以落实修订后的欧盟指令。但是不用等到那个时候,“为绿色转型而赋能消费者”立法的效果就会显现,“碳中和”标签的时代可能会提前落幕。


作者:吴必轩
气候视野(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行业培训专家,德国TÜV莱茵可持续发展专家,隆基绿能可持续发展专家
标签: 吴必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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