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
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广东省
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广州碳
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受项目业主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举行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
减排量项目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为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项目:
项目:汕尾市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115131吨)
二、竞价时间
2023年11月24日10:00-10:30
三、竞价平台
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网址入口:http://ets.cnemission.com/carbon/login。
四、竞价底价
本次竞价底价为62元/吨(含票,由37个村所在镇政府代开财政非税票据)。
五、竞买人资格
广碳所会员可参与竞价。竞买人需提前完成交易账户开户、报名申请等相关手续。
六、竞买量
竞买人可多笔申报,每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吨,每笔申报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七、竞价结果
竞价成交采取统一成交价的方式,并要求量价满足相关条件方可成交,具体如下:
1.竞价时间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将所有竞价人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申报价相同的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先后 排序。
2.当申报价高于底价的申报总量大于等于项目总量时,按照申报排序先后成交,并以成交的最后一笔申报价作为统一成交价。
3.当申报价高于底价的申报总量小于项目总量时,所有申报均不成交。
八、竞买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
意向竞买人于2023年11月23日16:00前填写《广东省省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竞价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并按指定地址寄送纸质原件。
2.上线竞价
参与竞价的用户在项目竞价时间内,登录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http://ets.cnemission.com/carbon/login)参与竞价。申报价格为不含税价。竞价结束后可查询竞价结果。
3.完成交割结算
项目竞价结束后,成功竞买人应当在竞价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将交易所需资金(交易所需资金=竞价成交价格*竞价成交数量*1.005,其中5‰为交易经手费)按照系统提示转入广碳所指定交易结算账户。广碳所在收到成功竞买人转入的交易所需资金且审核无误后,完成交割结算。
4.违约处置
竞价结束后,若因成功竞买人单方面原因,造成交易无法按期完成的,广碳所将暂停其竞价转让交易资格,另行组织竞价。
咨询电话:020-3563 2333(朱经理)
报名申请接收邮箱:zfy@cnemission.com
报名表纸质版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