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金融产品如何创新?

2014-12-21 12:24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王增武 袁增霆

对我国碳金融中的产品创新展望与建议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实行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未来的几年内,如没有大的政策波动,CDM项目依然是中国在低碳经济研究领域的主要着力点。在开展CDM项目合作的过程中,将会面临诸如政治风险、制度风险、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就CDM减排量的定价方式而言,可多采取浮动定价策略,以适应项目合作期限较长且排放权价格不稳定的特点。

       CDM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较大,如2005年的价差为15.01元、2006年的价差为7.07元。过去,境外各类投资机构将其在中国CDM市场上购买的CERs转往二级市场进行再交易,获得了非常可观的利润。为避免类似于制造业的“贴牌”困境,除参与CDM项目的一级交易外,中国还应尝试逐步参与二级市场,并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一,针对参与碳金融二级市场交易的机构,制定配套的管制策略,谨防出现监管漏洞和监管套利;

       第二,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和交易平台,以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低碳金融产品的交易信息和盈亏状态,以实现准确及时的风险提示,维护市场稳定;

       第三,提高产品的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有关碳衍生品的发展历史较短,回溯数据长度不足。

       在进行产品定价和风险控制时,应充分考虑产品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谨防极端概率出现。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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