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8-4 15:48 来源: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滨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科字〔2023〕52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科技支撑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研究制定了《滨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9日

滨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科技创新支撑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科技部《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和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双型”城市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科技创新驱动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着力强化绿色低碳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材料等领域科技型企业群体和特色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

二、工作原则

——系统布局,重点突破。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科技创新设计引领作用,前瞻布局、科学谋划,统筹做好科技创新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材料、农业、环保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创新集成效应,推进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培育主体,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科技赋能碳减排动力,健全完善产学研合作、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等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交流合作与高端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吸纳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开展技术协同攻关,提升科技合作创新能力。

——市场导向,赋能发展。发挥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作用,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与绿色低碳发展相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稳步推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紧紧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材料、农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全力做好科创赋能,初步构建滨州市减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减污降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水平明显提高,绿色低碳的科技型创新创业稳步发展,培育壮大50家以上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建设10个以上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助力产业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到2030年,着眼碳中和战略目标,减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明显增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低碳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形成规模,形成一批支撑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显著优化的科技成果,建成一批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高质量支撑滨州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基础研究技术创新。重点依托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聚焦新型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领域,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需求,集聚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交叉融合,通过协同创新重点推进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CO2捕集利用协同污染物治理等研究,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源头供给。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建筑、交通、材料、农业等关键领域,开展绿色低碳科技攻关,重点推动绿色建筑、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技术创新,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和充电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农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大力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白色污染有效处置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支持滨州市行业龙头企业围绕滨州市“十强产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突破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化利用、储能、氢能、CCUS、生态碳汇等重点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发挥“产业研究院+公司+基金+产业园区”的“博兴千乘模式”、“院系+研发中心+产业园”的“魏桥模式”等各类产教融合模式在碳达峰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发挥魏桥、华纺、愉悦等骨干企业优势,开展高效低耗及短流程纺织技术、节能减排印染新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印染装备研发。推进实施“基于铝基的交通轻量化”省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联合开展高端铝在车船轻量化领域应用、铝工业循环利用及智能制造等方面的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不断提高滨州市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

(三)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围绕滨州市电解铝、钢铁、氯碱、焦化、化肥、水泥等“两高”行业,鼓励支持滨州市行业龙头企业加快突破减污降碳、资源循环化利用关键技术,深入融合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新兴技术,实现现有系统智慧化技术升级。同时,鼓励引导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研究重点行业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关键技术与装备,通过发展燃料替代、原料替代、短流程工艺、CCUS等关键技术,实现工业过程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绿色低碳转型。

(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大力支持高等院所、科研机构和创新领军企业联合创建绿色低碳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化利用、氢能、储能、CCUS等碳中和关键技术领域,整合市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创业共同体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撑企业自主创新和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五)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科技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滨州)、滨化中央研究院等科技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结合滨州市人才“百千万”工程、“三进三创”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依托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不断壮大滨州市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力量,强化科研育人,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提供高端人才保障。鼓励企业创新方式“引才引智引技”,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化利用、节能降碳、绿色增效等方面精准对接柔性引进一批市外高水平创新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服务专业人才,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在滨州市转移转化。

(六)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主体。增强科技赋能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动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重点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材料、农业、环保、设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创新券奖补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大力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各开发区、各类园区通过市场化手段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考核评价、环境保护、要素供给等出台系列差异化政策,引导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国家高新区创建,推进国家火炬博兴高端智能厨房设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和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科技企业集聚区,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

(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互联网+技术市场”的模式,打造区域性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发挥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聚合作用,统筹布局一批中试基地和监测分析平台,引进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的科技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山东滨州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集聚省内外高校科技资源,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共享平台。支持全市各县区与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院地合作平台,以创新链为引导,促进四链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支持滨州市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通过转让、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引进先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应用。聚焦滨州市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环保等重点领域,积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鼓励引导市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资源,加速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八)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围绕滨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顶层设计与战略研究,系统梳理我市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加强对全市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监测和报告制度体系研究,开展对重点企业碳排放监测、统计、核算及碳汇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碳减排科学依据,为滨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决策和管理提供参考。

(九)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聚焦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关键领域,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对外科技创新合作交流,推动市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外大院大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交流,支持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培养创新人才,共同开展重大科技研发活动,为滨州市绿色低碳发展集聚高水平研发团队和优质创新资源。发挥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和滨州市科技创新联合会的科创资源优势,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要素聚合,主动承接京津冀外溢科技创新资源,融入省会经济圈,对接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以及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技术对接和交流,深化与中科院、山东产研院、大连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市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合作,鼓励引导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碳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方面加强研究,促进滨州市绿色低碳技术合作创新发展。

(十)普及绿色低碳科学知识。坚持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科学普及与绿色低碳技术科技创新并行,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科技活动周、新闻媒体平台等资源和载体,宣传科技推动绿色发展、引领低碳生活适用技术成果,营造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环境氛围。推进相关科普基地和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向公众开放科普资源。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科普传播吸引力和渗透力,加强全民节能低碳教育和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培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知识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培养全民绿色低碳意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 市科技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全面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共同加大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营造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氛围。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政策联动,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推进行动方案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统筹。通过现有渠道,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加强创新政策与金融市场工具协同,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同时汇集国家、 省和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政策和资源,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入机制,以良性机制实现碳减排交易和绿色减排技术应用协同推进,以市场化手段鼓励节能和低碳创新型企业发展。

(三)强化监测评估。建立方案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工作顺利开展,并根据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特点,结合组织实施效果、技术发展新动向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迭代完善技术攻关方向。

(四)营造创新氛围。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推动“绿色门槛”制度激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增加全社会对低碳零碳负碳产品和服务的有效需求,积极培育相关产品和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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