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宜宾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7年,宜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初步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干流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水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100名。国土绿化成效明显,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长”。绿色低碳转型率先突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工业总产值力争超万亿元、绿色低碳产业产值占比超50%。高品质人居环境基本形成,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成,公众生态环境综合满意度显著提升。
带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坚决守护好一江清水。自觉担负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责任,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十大行动,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打造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廊道,高标准规划建设生态公园。
提升流域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支持宜宾争创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综合试点城市,开展工业园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支持建设“无废城市”。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生产体系
深入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打造世界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培育发展储能、数字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支持培育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打造西南地区最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支持建设能耗大数据中心。支持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
推进服务业绿色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品生产供给,丰富绿色消费生活场景,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共建长江上游川南—渝西段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带。鼓励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将宜宾纳入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范围。
构建绿色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加快建设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开发示范区。推进煤炭智能开采、矿区绿色开发和煤层气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煤电机组近零排放改造,加快企业自备电厂“煤改气”。支持宜宾热力中心建设,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能改造。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智能微网示范社区。
建设绿色智能交通物流体系。实施“电动宜宾”行动,支持建设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卡特色类)应用试点,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
市场渗透率达50%。实施“电动长江”行动,支持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打造长江上游电动船舶产业基地。
此外,《意见》指出,支持宜宾组建生态价值转化平台,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碳
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探索建立出口产品
碳足迹追踪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先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