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碳汇的3个误区

2023-7-25 16:20 来源: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

误区1:“碳交易”完全等同于“碳汇交易”

在互联网上或有些媒体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把“碳交易”和“碳汇交易”混为一谈。

碳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有关规则开展的温室气体排放权碳排放空间的交易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降低减排成本、推进低成本应对气候变化。目前国际上碳交易的产品主要有两类,排放配额和ccer。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是CCER其中交易的一种产品类型,碳汇交易属于碳交易的范畴,但是碳汇交易不等同于碳交易。

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的概念也经常被混淆,经常有人把森林碳储量说成碳汇量。实际上,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两者有一定关联,但是两者的概念和内涵并非一致,存在差异。森林碳储量是指截至某一个时点森林碳库中所积累的碳量。而碳汇量是指一年或一定时期内森林碳库碳储量的变化量,即增加量。

误区2:“碳汇交易”是一本万利的

现在社会上还存在过分夸大碳汇交易经济收入的倾向。过分渲染碳汇交易的经济收益,号召公众 “投资碳汇赚大钱”是很危险的。森林具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三大效益。

即使能卖出去,也只是一点额外的经济收益,不可能完全抵消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管护以及项目设计、监测和第三方审定、核证等所有的项目投入,如何赚大钱?必须强调的是,我们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和开展森林经营管理,追求的是森林的多种功能和效益,并非只是单纯卖林业碳汇。

从国际和国内碳交易的数量上看,碳交易的产品大多数是排放配额(排放许可),作为抵消机制也交易一定比例的基于项目的减排量(包括减排项目和碳汇项目),如中国在地方碳交易试点阶段,CCER抵消比例是5-10%。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启动后的CCER抵消比例为5%。在国际碳市场和国内碳市场中,作为抵消机制,碳汇交易所占份额都还很小。因此,不应将碳汇交易的数量和收益过分夸大,误导公众。

误区3:所有森林都可以进行碳汇交易

国内有不少人都认为只要是森林就可以开发成碳汇项目并进行碳汇交易,实际上,根据国内外碳交易的有关规定,并不是所有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项目固定的碳汇都可以上市交易。必须按照相应的减排机制的规则和方法学的要求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并经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审定核证合格且获得主管机构签发后才能进行碳汇交易。

只有具备额外性,符合方法学的造林和森林经营等项目产生的净增碳汇量才能进入碳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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