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碳
市场专家团队,编写并印发了《
黑龙江省发电企业
碳排放现场监督管理检查表》《黑龙江省发电企业碳排放现场监督管理检查操作手册》《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自查要求》(以下简称《检查表》《操作手册》《自查要求》),指导市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发电企业开展碳排放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我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人介绍,《检查表》与《操作手册》的最大特点是简单易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能够帮助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全面掌握检查要点。《检查表》分条清晰列出企业生产基本情况、碳核查关键参数与环节、配额分配关键参数、责任落实情况等5方面29项检查事项。配套的《操作手册》对检查事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指导现场检查人员快速、准确、全面填写《检查表》,从而对企业开展一次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覆盖无死角的“体检”。
《自查要求》适用于我省纳入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提炼出了碳排放数据核算的关键要点,便于企业逐条对照自查,为打造“企业
碳市场明白人”、助力企业低碳转型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