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平板玻璃生产行业

2014-11-26 23:23 来源: 中创碳投

2013年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发电、电网、钢铁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今年年底可能发布包括采矿、交通、机械电子设备、食品饮料烟草、建筑、有色金属、造纸、其他工业(通用)等8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近期,中创碳投将逐一为您解读这十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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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边界
 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以平板玻璃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单位为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为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核算边界内的关键排放源包括:
(1)化石燃料的燃烧;
(2)原料配料中碳粉氧化;
(3)原料碳酸盐分解;
(4)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
(5) 其他产品生产的排放。
核算方法
    《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的全部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原料配料中碳粉氧化的排放、原料分解产生的排放、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
    (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等于各种化石燃料活动水平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的加和。其中,活动水平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与相应的平均低位发热值之积,排放因子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乘以碳氧化率再乘以二氧化碳与碳的分子量之比(44/12)。化石燃料i的低位发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等参与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
    (2)对于原料配料中碳粉氧化的排放,假设配料中所加入的碳粉全部氧化生成CO2计算。活动水平数据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碳粉的投入量和碳粉的含碳量,根据企业台账计量值而定,然后乘以二氧化碳与碳的分子量之比即可。
    (3)对于原料分解产生的排放,主要考虑了平板玻璃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中的石灰石、白云石、纯碱等碳酸盐在高温熔融状态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可根据碳酸盐消耗量乘以对应的排放因子及该碳酸盐的煅烧比例。企业碳酸盐的消耗量按照生产操作记录的数据,碳酸盐的煅烧比例,可采用企业自行测量的数据,也可按照100%计算。
    (4)对于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用净购入电量/热力量乘以该区域电网平均供电排放因子/供热排放因子得出。其中,净购入电力的活动水平数据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电力排放因子应根据企业生产地址及目前的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电网划分,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相应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进行计算。供热排放因子暂按 0.11 tCO2/GJ计,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保持更新。
    《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除了要求企业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活动水平及其来源、排放因子及其来源,还要求报告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并要求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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