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怎么申请成为上海市碳排放核查人员需要哪些材料
(二)核查人员的材料包括:
1、核查人员基本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具备国家和本市
碳排放核算方法编制、试点企业碳排放状况初始报告盘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CDM项目审定与核查、自愿
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ISO14064企业温室气体核查、
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等领域咨询或审核经验的证明。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地点:申报材料请报送至上海市威海路48号1307室,联系人:章婷、凌云,联系电话:23113954、23113492,13817882798;
(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月24日前提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备案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