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碳路 碳市场制度建设向纵深迈进

2023-4-11 09:33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马梅若

  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如何以市场之手助力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引发各界讨论。

  “碳市场是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的政策工具,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逯世泽近日公开表示,与传统的行政手段相比,碳市场既能够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又能为碳减排提供激励,也可以为气候投融资创造制度环境,释放合理的碳价格信号,利用市场优化减排资源的配置;同时为企业减排提供了灵活的选择,更容易为企业和全社会所接受。

  如今,距离全国碳市场启动已近两年,一套包括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与清缴、交易与监管等在内的制度体系逐渐成型,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等建设也愈发完善。全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遵循了怎样的逻辑?这一机制是否起到了设计之初的作用?围绕上述问题,多位来自业界、学界的专家给出了他们的理解。

  全国碳市场制度设计

  符合中国国情

  作为一个重大的全球性挑战,气候变化事关人类未来和各国发展,而碳交易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制度安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30多个国家制定了与碳中和相关的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60多个碳定价机制正在运行。

  中国碳市场建设虽然启动不足两年,但备受关注。“碳市场会不会走得太慢了”“碳减排会不会影响经济”……对于市场上的这些疑问,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教授、所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张希良详细介绍了我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

  “全国碳市场制度设计符合中国国情。”张希良表示,一个国家的碳市场要真正建成、落地,首先应该符合国情。“我国国情与欧美是非常不一样的,我国50%的煤用在了供热发电行业,而80%能源相关的碳排放来源于发电和工业部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建立全国碳市场的时候,选择把发电和工业部门作为重点。”

  此外,张希良还谈到,我国碳市场在起步时并不是基于总量的碳市场(mass-based)而是基于强度的(rate-based)碳市场,这样能尽量降低企业的成本,并将其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从碳排放控制上来说,我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这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政策也是相协调的。”他表示。

  张希良表示,制度设计并非一成不变的。目前,我国碳市场是一个基于强度的碳市场,未来要逐渐向基于总量的碳市场转变;碳市场配额分配以基准法为主,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向前推进,国内也可能有一定比例进行拍卖。

  市场化减排初见成效

  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数据,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企业2162家,配额履约完成率达99.5%,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45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40%以上,是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截至4月7日,配额成交量超2.3亿吨,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106.85亿元,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初步发挥了碳定价功能,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这组数据的背后,是一系列制度安排的优化和市场机制的逐渐成型。“中国目前碳价虽然还处于较低水平,但是已经得到市场各方关注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为形成长期的碳价信号奠定了基础。”美国环保协会(EDF)高级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苏西·克尔表示,几乎所有国家的碳价格一开始都很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于这个机制信心增强,碳价格也可能会上涨。

  实际上,我国碳市场对市场的引导效应已经初步显现。华北电力大学新型能源系统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志轩表示,全国碳市场在我国的建成以及国内碳试点的不断完善和创新,让碳市场的作用显著发挥,同时为碳市场与气候投融资的联合发展提供了契机。

  “经过多年的精心准备和实践探索,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已经实现稳定健康运行,完成了一个履约周期。总体来说,全国碳市场的运行促进了碳数据核算的准确性,提高了企业减碳的意识和降碳技术水平以及管理能力,提高了全社会对于碳定价的认识以及用市场机制降低碳排放的认识,增强了政府部门绿色政策的制定和绿色低碳管理水平。”王志轩认为,我们不能仅仅从碳价是否高低、交易是否获益简单评价全国碳市场的效果。

  对于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现的一些数据质量问题,生态环境部也并不回避,表示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调研帮扶、监督执法、公开曝光、专项整治,依法对于虚报瞒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核减配额。

  逯世泽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将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我们将提升监管水平,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在发电行业配额现货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的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他表示,将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管有效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王志轩则建议,继续完善我国碳市场建设,抓紧出台碳市场的法律法规,为碳市场的运行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充分利用国内试点碳市场条件,扩大开展碳市场与金融试点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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