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 17:24 来源: 易碳家期刊
3、新增项目配额
对试点企业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投产、年综合能耗达到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申请新增项目配额。新增项目配额量根据项目全年基础配额、生产负荷率及生产时间确定。申请和发放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新增项目配额发放后即可作为相应年度配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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