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首部地方性电力法规明年1月起施行

2022-10-14 10:20 来源: 中国能源网

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体现“双碳”导向是《条例》的一大特色亮点。《条例》明确,电业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安全高效、清洁低碳、适度超前的原则,构建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协调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条例》新增电力需求响应、可中断负荷相关条款。强调电力设施保护,补充了危害电力设施的禁止性行为,并对密集输电通道的保护做出专门规定。在支持浙江省电力低碳转型、高水平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方面,《条例》对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建设提出要求,规定相应激励措施,并强化对可再生能源并网收购的制度设计。

同时,《条例》首次明确推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规定浙江省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交易机构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电力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要求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规则,完善电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机制,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

此外,《条例》充分关注生产生活的用电保障,提升防御台风洪水等灾害标准,强化数字赋能。“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明确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数较多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电价优惠;也对供电企业不得损害的用户权益进一步做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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