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分析CDM市场的大起大落

2014-10-11 09:37 来源: 新产业 |作者: 胡燕玲

  “通过C D M项目,最近几年中国企业从发达国家拿到的减排收入应该接近4000亿元。”4月初,深圳嘉德瑞碳资产投资公司董事长肖明对《新产业》表示,2013年将是中国碳资产公司和C D M项目主业的冬天,最大的希望是中国碳交易市场能否在2013年底如期启动。
 
  肖明的悲哀来自于,国际碳价的快速下滑。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交易额一路走高,到2007年最高时出现了30欧元/吨的历史最高价格。而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国际碳价一路下滑,到去年4月已跌破每吨6欧元。时下,国际碳价已下降至每吨0.3欧元。
 
  C D M(清洁发展机制)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履约机制之一。
 
  “其实欧债危机一开始,国内碳资产公司就已经预计到有今天的结果。”肖明指出,很多风电C D M 项目签订的价格都在每吨12欧元以上,现在国际碳价这么低,买家根本接受不了,大部分项目都面临违约风险。
 
  截至2012年12月,中国共有2711个CDM项目在联合国成功注册,占发展中国家注册项目总数的52%。而关键问题是,欧盟是全球碳交易需求最大的市场,其需求量占全球碳交易总额的90%,其次才是日本等国家。
 
  现在欧洲经济危机持续,国际碳价大幅下挫,已经让不少C D M项目业主企业收入下降,甚至C D M项目也面临暂停的风险,部分做碳交易的中介公司已经转型或直接倒闭。
 
  “面对现行的国际碳价,中国C D M业主还有一个8 欧元的‘骨头’。”肖明表示,国家发改委在几年前曾经规定,中国CDM项目对外进行碳交易不得低于每吨8欧元。当时因为中国是C D M项目最大卖方,设交易底价以维护国际碳交易市场。
 
  但现在国际碳市场价格已经远低于8欧元。因此,国际买家违约的风险骤然加大。
 
  还有当初《京都议定书》签订之时,中国很多CD M 业主并不熟悉其中游戏规则,签订的合同中模糊地带非常多。若CDM项目国际买家通过对已签订的合同“挑毛病”,利用规则漏洞或模糊地带,将已签订的合同适用于终止条款,或者拒不向联合国申请签发,将使得该合同无法生效。
 
  “一旦发生纠纷,必须要到欧洲去仲裁,程序很麻烦。”肖明说。
 
  面对今天CDM冬天的困境,深圳嘉德瑞的做法只是借机持有更多碳资产,并观望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
 
  “其实,C D M项目收入也是前几年国内风电建设热潮的诱因之一。”肖明表示,一般投资一个风电项目,投资回报率低于8%是不划算的。而一个风电项目按照上网电价计算,只能达到5%的投资回报率。加上C D M项目收益,平均发一度电碳收入可以贡献0.1元。这样风电项目投资回报率可以就超过8%,甚至达到12%。
 
  基于此,“十一五”时期中国风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风电装机容量从2005年的126万千瓦迅速增长到2010年的3100万千瓦。风电已经成为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重要的新增电源。2010年全国风电发电量500 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2%,在内蒙古西部电网,风电发电量已占到全部发电量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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