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之一。从合理配置能源资源方面看,《规划》对“十四五”时期统筹提升区域新能源发展水平有什么总体考虑和具体措施?
徐进: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煤南运、西气东输”的能源流向格局。统筹提升区域能源发展水平首先要统筹做好产业分工合作,加强区域产业供需衔接,有序推动东企西迁、产业西进,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就近消纳,不断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其次,要重点围绕金沙江上下游、雅砻江流域、黄河上游和
西藏等地区的水电开发和
新疆、河西走廊等能源基地开发做文章,推动“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一体化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最后,加大
电力跨区域输送通道建设,努力建设好“三交九直”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有序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工程,尽可能将西部省区的能源转化成电力资源输送到电力紧缺的东部沿海地区。
陈皓勇:可用“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东西部协调发展”来概括,除继续做好西部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外,应做好东部沿海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先进核能等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提升东部地区能源自给的水平。此外,通过“东数西算”等工程的实施,促进高耗能产业西移,也有利于西部清洁能源优先本地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