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也是支持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是除银行信贷支持之外,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也是支持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从目前来看, A股市场中具有低碳经济概念的上公司占比很小,而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的筹资活动限制也亟待突破。这表明,与目前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贷款支持力度远远还不够相比,当下我国以直接融资手段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显得更为“滞后”;与低碳经济所占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相比,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是极不相称的。 由此看来,加大对低碳经济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已刻不容缓。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我们不妨将耗能和
碳排放量标准作为公司上市必须达到的强制性指标之一,以此形成对上市公司“
节能减排”的硬约束;二是鼓励和扶持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并予以强大的资本支持,这包括二级市场融资和风险投资等;三是要允许符合发债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以获得债券市场的资金支持。
三是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
碳交易市场,促进
碳金融进一步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与欧美国家在碳交易市场发展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为我国现已形成的碳交易市场,主要还是以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为代表且基于项目的交易,而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
因此,在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过程中,一是要逐步增加现有交易所市场的交易内容、丰富市场结构及扩大市场规模,尽快构建我国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二是要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据此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强化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适时推出碳交易的衍生工具,以此来提升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的定价能力;三是应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使人民币逐步成为碳交易的计价和结算货币,推进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
有鉴于此,大力发展碳金融,加快构建与完善我国的碳金融制度,这对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及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变革都意义重大,最终还将有助于使低碳经济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 苑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