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生态税收法律制度解析

2014-10-3 23:48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中国碳交易网讯:地处北欧环境优美的荷兰,一直将环境保护税收作为保护的重要举措,其环境税主要包括:燃料税、垃圾税、能源调节税、机动车特别税、铀税、水污染税、地下水税、废物税、噪音税等。

       1、燃料税

       荷兰政府于1988年4月1日正式开征燃料税。燃料税是针对汽油、柴油、重油、液化气、煤等主要燃料征收的一种旨在抑制污染的税收,其纳税人为应税燃料的生产商和出口商,税率实行定额税率,具体税率标准由政府根据环境部确定的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所需资金数额来决定。1997年度燃料税税率分别是:汽油为25.10荷兰盾/千升;重油为28.08/千升;柴油为27.50荷兰盾/千升;煤炭为23.38荷兰盾/吨;液化气为33.77荷兰盾/吨;天然气为美、俄、荷的资源税概况.荷兰盾是荷兰王国的货币名称,由荷兰银行发行,每荷兰盾约4元人民币。1514.4至22荷兰盾/千立方米(视气质不同采用不同的税率)。截至目前,燃料税的效果一直比较理想,已成为荷兰政府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的主要资金来源。

       2、垃圾税

       荷兰是世界上最早开征垃圾税的国家,荷兰的垃圾税是由政府对家庭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的征收目的是为收集和处理垃圾来筹集资金。垃圾税以每一个家庭为征收单位,人口少的家庭可以得到一定的减免。因为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数量是不同的,课以同样的税额有失公平,荷兰政府又开征了垃圾收集税,各地市政府可以在这两种税之间进行选择。垃圾收集税根据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数量来征收,以小型垃圾箱为征收单位,税额根据每个家庭装满垃圾箱的数量及每个垃圾箱的单位税额来确定,可以做到相对公平些,有利于减少家庭垃圾。

       3、能源调节税

       能源调节税是针对小规模的天然气和电力的消耗所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为经营能源的企业。对天然气征税最大限度为170000立方米,其中每年有800立方米的免税折扣,应纳税的电力的最大限度为每年50000度,其中包括每年800度的免税折扣。该税收可以通过减少其他税收的方式,返还给家庭用户和企业,具体减免方式为:对用于运输的燃料和用于温室园艺部门的天然气适用零税率。对不作燃料用途和用于发电的天然气免税等等。

        4、机动车特别税

        荷兰对机动车辆征收特别税,如果该机动车辆达到了一定的排放标准则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税收减免,这一项税收收入每年可达到5亿荷兰盾。该种税收可以刺激机动车辆的使用者安装气体排放过滤器,从而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据1990年统计的数据,荷兰95%以上的机动车辆都安装了气体排放过滤器。

       5、铀税

       为实现使用核电与使用常规燃料发电间的税负公平,荷兰政府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征铀税,其纳税人核能公司,征税对象为铀—235,每一克铀—235的税率为3262荷兰盾。

       6、水污染税

       水污染税是政府对向地表水及净化工厂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该税根据纳税人排放的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数量荷兰税制-其它课税.16和质量计征,实践中则是按照排放的耗氧物质和重金属的量来征收。其税率在不同的水资源保护区域是不同的,且由省级政府权属的38个环境资源委员会负责征收。

       7、地下水税

       地下水税由水资源委员会负责征收,其征税对象为对开采新鲜的地下水的行为,纳税义务人为开采地下水的个人和开采机构的业主,具体包括饮用水的供给商、农民、使用于下水工厂等。针对饮用水企业税率为每立方米0.34荷兰盾,针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税率为每立方米0.17荷兰盾。建筑工地上为排水而开采地下水、试验开采、为洒水和灌溉开采地下水以及为净化地下水而开采行为享受该税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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