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碳交易网讯:因为
节能减排、固定二氧化碳能有资金的支持,所以很多的企业愿意优先发展低碳经济。但是,倡导低碳经济跟
碳汇交易其中有些许
问题。
在国际上,我国所注册的
CDM项目占有很大的份额,属于世界上最大的
排放权供应国之一。但是,在国际碳汇交易中,主动权仍然在欧美等国家手中,我们没有定价权,所以我国尚处于碳汇交易的底端。
从目前来看,
碳排放权是一种非常稀缺的资源。但是,在我国一些地区,在注册了
CDM项目的同时又在投资建设碳排放量巨大的工程,例如火力发电,这些碳排放量大的工程的开建就会占用有限的碳排放权资源。虽然,我国并没有碳排总量的减排义务,但是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仍制定了明确的减排目标,如果某些地区碳排量增加,则其他地区的碳排量就必须相应减少。久而久之,就可能导致地区间为争夺碳排放权而产生矛盾。
交易所得并非我国发展迫切需要的技术产品。在国际碳排放交易
市场资助的林业项目,每吨二氧化碳的交易额大约为2美元左右,这样不利于国际引进碳汇项目在我国的顺利开展。相比较而言,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希望获得一些先进的工业生产技术和技改资金援助。所以单纯的资金交易并不能很好的支持我国的低碳经济的发展。
交易成本较高,吸引力较低。森林碳汇服务对象较复杂,这样让交易成本增大。某种意义上说,CDM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至少可以减低
碳减排资金支出,可在现实生活中会增加交易成本,减少造林及碳汇项目资金的吸引,以此减少其范围量。
产权尚待进一步明晰。其清晰度是碳汇交易的前提条件,在碳汇交易中,碳汇的实施主要是要靠林业部门,因为我国缺少碳汇交易的平台,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效益无多大的保障性措施,比如其税赋问题、造林及再造林的合同手续等相关问题,这就让我们的碳汇交易的实施增加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