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碳达峰、碳中和这一重大战略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标志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向制度化、系统化方向迈进。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
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立足掌全局、管长远、控节奏,多维、立体、系统地设计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路线图、施工表和任务单,汇聚了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目标的多节点推进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把握好目标实现的策略和节奏,既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畏缩不前。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要经历40年到70年,我国要在30年内实现,时间窗口偏紧、任务更重。当前,我国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还在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任务还很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偏重,能源消费仍保持刚性增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任务相当艰巨,现实情况与蓝图愿景仍存在不小差距。需兼顾好短期行动与远期任务,既要保障既定目标如期实现,又要有效化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
《意见》较好地把握了“不拖延”与“不冒进”相结合的推进节奏,设置了2025年、2030年、2060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的战略目标,并从经济体系、能源效率、能源结构、
碳排放规模、
碳汇能力等五个方面设置了多维具体指标。分步、分类设置战略目标,既能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又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把控节奏,防止“立破”颠倒,杜绝“一刀切”行事,可以有效避免绿色低碳转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
发展方式的多维度变革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是简单地就碳论碳,必须深刻理解领会其背后涉及的发展方式转变、摆脱化石能源依赖等多重意蕴。《意见》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
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等方面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转型作出了系统部署。
推动生产方式转型是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意见》特别强调了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化转型的重要性,体现出“存量优化、增量绿化”的转型策略。在优化存量方面,《意见》提出对既有产业进行低碳化改造,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在增量绿化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扩大非化石能源使用规模。《意见》积极倡导低碳出行,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广
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等,从思想观念、消费模式、社会治理等方面协同推动生活方式深刻变革,打通绿色生产方式与绿色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系,以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倒逼生产方式转型。
重点领域的多层次覆盖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根据各行业、各地区实际分类施策,构建行业、区域纵横交错的立体化覆盖层次。在行业层面,《意见》构建了“产业—园区—企业—产品”的横向覆盖体系;在区域层面,《意见》构建了“城市—县城(社区)—乡村—建筑”的纵向延伸体系。
《意见》提出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在园区层面建设碳达峰试点园区,在企业层面鼓励重点企业率先达峰、支持企业加大绿色投资,在产品层面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等。《意见》重视绿色低碳转型在城乡之间的衔接与延伸,提出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农房等。此外,《意见》还十分注重科技的支撑作用,提出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等措施。
政策手段的多样化运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精细化公共政策设计,综合运用多样化的政策工具,努力以最优路径、最优效率和最优成本实现碳
减排目标。《意见》综合运用多类型的环境政策工具,注重发挥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政策合力,构建了命令控制型、经济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相融合的政策工具体系。
最优的环境政策体系既可以解决环境外部成本内化的
问题,又能激励
市场主体的创新行为,尽可能降低减排的社会边际成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应改变过往过于依赖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的状况,积极运用更加灵活多元的政策工具组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
碳减排的内生动力。除了传统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意见》十分注重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的运用,提出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有序推进绿色低
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以及推进
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
排放权交易等。综合运用税收、金融、投资和交易等市场激励手段,不仅将壮大碳减排的市场力量,也会极大激发碳减排的市场活力,有助于培育新业态新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协同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汇聚全社会力量协同推动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是政府唱“独角戏”,要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构建多元主体间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协同共进的碳减排利益共同体。《意见》注重多中心多主体参与,构建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多元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动力机制源自政府的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的活力激发、公众的意愿培育,最终实现各类主体各尽其责、各施其能、各谋其利、共享其成。《意见》注重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支持重点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意见》注重发挥公众的角色作用,提出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等。另外,《意见》注重领导干部这一重要参与者、推动者的能力建设,提出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