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实施航企碳排放管理工作
《提案》提出,作为大型移动源,
航空运输能耗及排放难以合理划分至某一行政区域,国际上多采取航空器注册国统一管理模式。同时,航企全球竞争日趋激烈,集团化运行因更便于根据
市场变化灵活调配运力、利于差异化运营,已成为各国航企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碳排放管理实施中如仅按注册地原则,简单将航企能耗总量考核指标归口至其集团下属子公司所在省市进行管理,各地
政策制度和标准差异将打破航企集中高效的管理运行平衡,增加航企成本压力,可能限制行业发展。
因此,《提案》建议在生态环境部统一管理和考核下,发挥民航局的行业管理优势,统筹实施航企碳排放管理。《提案》解释,这一做法的好处在于,整体统筹的管理方式能有效避免现行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模式下对航企形成割裂式的能耗控制压力和不平衡的发展限制。同时,利用较为完善的民航体系垂直化管理条件,能实现对航企能耗的有效监控、对排放数据的立体分析,从而准确把握行业能耗趋势,提出科学合理的能耗控制标准,逐步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各方广泛参与的绿色民航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