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柴麒敏:应对气候变化并不会约束经济增长

2020-11-15 20:26 来源: 财新网 |作者: 康佳

“减碳”的两条路径


 中国“十三五”时期能源结构调整的力度好于预期。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05年的72.4%下降到2019年的57.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05年的7.4%上升到2019年的15.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42.0%、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32.7%。柴麒敏进一步建议,“从‘十三五’时期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来看,其中20%左右来自于煤炭消费、80%左右来自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费,因此有必要在‘十四五’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实现新增能源消费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来满足。”

  “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也进入到了一个低增速、低增量的阶段。通过政策和行动力度的强化,有望在‘十四五’后进入到一个平台期。”柴麒敏说。

  中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十四五”是最为关键的时期,要为百分百实现新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柴麒敏解释,这意味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在“十四五”期间要提前达峰或进入排放的平台期,才能保证在2030年前全国整体达峰。

  中国要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意味着需要在3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从碳排放的最高峰减到最低点。柴麒敏指出,欧盟整体以及英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工业化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温室气体排放就已达峰,欧盟在其2019年发布的《欧洲绿色新政》中承诺,要在2050年前实现气候中和,这就意味着上述国家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的历程大约有70年左右,可以较为从容地安排经济社会的转型。相较之下,中国面临的压缩式的挑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努力。

  “十四五”规划建议将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多项纳入其中。

  “减碳”之路,有两种不同的路径。柴麒敏介绍,其中一种路径就是“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对碳排放的控制稍松,在2030年前达到相对较高的峰值,然后开始下降。“这代表了一部分决策者的观点,如果这样,之后下降的曲线就会非常陡,减排率也需要很高,才能在30年左右的时间达到净零排放。”如果采用这一“先冲高、后骤降”的减排路径,挑战大,造成的全社会经济损失也大。以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为例,通常寿命期都在30年至40年,如果现在多上煤电、煤化工、石油石化等项目,就会产生高能耗、高排放的锁定效应。

  “如果把原本寿命期是30年、40年的高碳工业、能源、建筑和交通的基础设施提前淘汰或弃之不用,将有可能造成规模化的搁置资产。”柴麒敏计算,如此“硬着陆”带来的损失,年均将产生额外1.3万亿元的经济代价。或者考虑采用末端治理的方式,如对“十四五”上马的火电厂、炼钢、水泥等高碳产业,加上碳捕集的装置。基于目前的技术评估,这一方式相较于从源头部署,治理成本也要高出不少。

  另一种路径就是从“十四五”开始就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提高政策和行动的力度,在2030年前达到一个相对合理的峰值,然后开始一个先缓后急的下降。柴麒敏建议,“后一种路径更为科学,碳中和愿景的实现更多需要推动高效能源管理和能源结构的突破性调整。”国内主要研究机构的分析结论表明,中国要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的愿景,2040年左右要实现电力系统的近零排放,2050年左右要实现能源系统的近零排放。以此倒推,在“十四五”期间就要考虑不再增加或尽可能少增加化石能源新设施,并不存在冲高峰值然后经济减排的路径,不然将产生额外捕碳成本或造成搁置资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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