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实现新气候变化目标的重要驱动力——解读《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2020-11-2 13:09 来源: 气候投融资 |作者: 谭显春等

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夯实气候投融资建设的基础


标准体系是气候投融资的基础。《指导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制订气候项目标准,完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建立气候绩效评价标准,以逐步完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在气候项目标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制订气候项目技术标准、发布重点支持气候项目目录等方式支持气候项目投融资。这些气候项目标准将为衡量应对气候变化效益提供依据,选择符合气候标准的技术和项目。《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动建立气候项目界定的第三方认证体系,鼓励对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第三方认证,这将为气候项目贴标和气候效益提供保证。在气候信息披露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制订气候投融资项目、主体和资金的信息披露标准和气候信息披露制度,预计未来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等主体会逐渐增加对气候信息的披露。在气候绩效评价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对金融机构、企业和各地区的应对气候变化表现进行科学评价和社会监督。近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表示,达峰行动有关工作将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并对各地方进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预计后续针对不同主体的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性指标和评估体系将逐步建立,并纳入各自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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