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反映我省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进展情况,改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统计基础,为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提供基础统计资料,根据《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发改气候〔2013〕937号)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是
浙江省统计报表制度的一部分,是浙江省统计局对省级有关部门(协会)的综合要求。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各市、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省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在现有的部门报表制度中加工、整理和审核后报送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本统计资料每年以汇集数据的方式,浙江省统计局一次性提供给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