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直接奖励碳排放配额给气候友好示范项目: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前瞻性技术应用

2020-4-27 15:59 来源: Captureready |作者: 梁希,厉澳

    上周五(4月24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开展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的专家评审会,并对外宣布全国碳市场基本具备试运行条件[1]。按照中国政府对外公布的计划,在不发生疫情的情况下,全国碳市场将会在今年内投入运行,第一阶段控排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包括热电联产和自备电厂。如何通过碳市场高效率地促进减排,以及碳市场的流动性一直是国内外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我们建议探索“直接奖励碳排放配额给气候友好的示范项目企业”,具有示范意义,具有气候投融资额外性的项目,促进低碳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强制要求得到奖励配额的企业必须每天在碳市场出售一定量的配额,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
    
    碳市场的配额分配分为免费配额和有偿分配(主要通过拍卖的形式)。有偿分配常常被认为是更高效率的方式,但大部分碳市场的早期阶段会使用免费分配为主要形式,协助控排企业接纳碳市场。中国广东省的碳市场在早期开展了配额拍卖,并在碳市场运行初期取得超过一亿美元的拍卖收入[2]。根据欧盟、美国加州、加拿大魁北克的经验,最理想的情况下,拍卖的收益可以用于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并产生气候政策额外性(即不替代现有的气候资金和政策)。

    欧盟的碳市场在2013至2015通过拍卖筹集了118亿欧元,其中的82%用于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3]。同时欧盟还设立了NER300基金用于支持创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和CCS项目,共使用了21亿欧元,支持了38个创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和1个CCS项目,未来还会对工业生产脱碳进行支持。美国加州碳市场的资金重返气候变化的比例要低一些,而且相对不明确。从2012年到2020年第一季度[4],拍卖共产生大约213亿美元的收入,其中72亿美元用于商业企业,11亿美元用于公共部门企业,131亿美元支持加州财政收入。相比之下,与加州市场链接的加拿大魁北克省碳市场把几乎全部拍卖收入(39.9亿加元)拨入魁北克绿色基金,用于魁北克的资助气候变化行动[5]。韩国自从2015年碳市场运行后,供累计取得2亿美元的拍卖收入,其中一半用于碳市场稳定基金,另外一半的用途仍然不明确[6]。

    部分发达地区为使用碳市场拍卖资金用于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经验,但这种做法在许多发达地区面对“财政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限制,很难专款专用,例如加州碳市场。就算承诺拍卖收入资金用于气候变化,也很难评估是否带来新的气候资金(如仅仅把拍卖收入列进去没有碳市场就已经有的一些预算开支)。中国的试点碳市场也有探索过使用拍卖收入设立基金,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但也是因为财政政策限制,这项尝试并不顺利。我们预计新冠病毒袭击全球经济下,公共部门的财政状况更加捉襟见肘,推动拍卖收入支持气候变化的难度更大。

    因此,我们建议研究避免拍卖的方式,而是使用直接对具有气候投融资额外性的气候友好的示范项目进行奖励,例如首批浮式海上风电,首批零碳建筑,首个百万吨级别CCUS示范项目,首个负排放大型发电项目等,同时鼓励这些项目与同行进行知识共享。这些气候友好示范项目往往在现有政策环境下不具备商业回报率,需要公共部门和气候友好企业的额外支持。我们认为,促成这些有前瞻性的项目,有利于国家实现自主减排贡献目标和中长期气候变化目标,能够为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进行技术储备,引领低碳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

    另一方面,流动性不足是国内试点碳市场一直面对的问题,奖励配额将会增加市场参与者有利于提高流动性。我们也建议强制受奖励的企业每天或每小时必须出售一定量的配额,这将会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碳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提高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例如给予开展大型生物质结合CCUS的负排放企业每年100万吨配额奖励,同时要求该企业每交易日必须在市场出售5000吨配额,否则将收回。类似强制性交易的安排,在国外环境权益市场有过成功提高流动性的先例。

    我们建议政府和学界研究,在以免费配额为主的碳市场上,略微收紧配额发放,减少或取消配额拍卖,直接对列为气候友好示范项目的有关企业奖励配额,并强制要求奖励配额进入二级市场交易,促进有额外性和前瞻性的气候友好技术的示范,也有利于提高碳市场流动性。

[1]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020.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成果专家评审会顺利召开. https://mp.weixin.qq.com/s/0KG30LpgjC3GseR_H0ewCQ
[2] Partnership for Market Readiness (PMR), 2015. 中国碳市场观察.  https://www.thepmr.org/system/files/documents/China%20Carbon%20Market%20Monitor-No2-CN.pdf
[3] European Commission, 2017. Analysis of the use of Auction Revenuesby the Member States Final report.
[4]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 (CARB), 2020. Summary of Proceeds toCalifornia and Consigning Entities. https://ww3.arb.ca.gov/cc/capandtrade/auction/proceeds_summary.pdf
[5] Quebec Government, 2020. The Carbon Market Auction ProceedsAllocated to the Green Fund. http://www.environnement.gouv.qc.ca/changements/carbone/revenus-en.htm#deux
[6] 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2020. Korea EmissionsTrading Scheme. https://icapcarbonaction.com/en/?option=com_etsmap&task=export&format=pdf&layout=list&systems%5B%5D=47

作者:
梁希 CFA FRM:剑桥大学能源与气候经济博士。现任中英(广东)CCUS中心秘书长,爱丁堡大学能源金融学科组织人、商业与气候变化中心主任,中国环境学会CCUS专委会副主任及气候投融资专委会常务委员。
厉澳(Sam Cooke):爱丁堡大学生态经济学硕士,现任中英(广东)CCUS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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