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均碳排放量高?看历史累积才有意义

2019-12-23 10:33 来源: 柳叶刀

生产者责任制 发展中大国“不必要”的减排责任


在碳减排势在必行的当下,“有多少,谁来减,减多少”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清单的编制方法来自《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对国家领土范围内产生的温室气体进行核算,即生产者责任制。核算方法为工业、产品使用、农业等活动的能源消耗乘以相应的排放系数。

从生产者角度去核算温室气体,操作方便,数据易得。但是有国家和学者提出异议,因为发达国家为满足其消费需求,通过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碳密集型产品、转移高碳密集产业来减少碳排放,上面的核算方法对净碳出口国不利。

出口国认为其产品和服务是为了满足进口国的消费需求,其生产过程的碳排放应由进口国承担,在核算本国的碳排放时,应遵循:国家碳排放=国内实际排放+进口碳排放-出口碳排放,即消费者责任制。

实际上,之前加拿大退出《京都议定书》的一部分原因也在于此。Dolter B(气候研究专家)就在其论文(Casting a long shadow:Demand—based accoullting of Canada’s greenhouse gasemissions responsibilit)中指出,1995~2005年加拿大作为化石燃料出口国,以生产原则核算的碳排放量明显高于消费者责任制的核算标准。

中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大量的生产活动导致了高排放量,这其中有部分通过贸易出口到外国,满足他国需求,导致基于生产责任制的碳排放量核算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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