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森林步道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推动国家森林步道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样化户外游憩需要,我局决定继续在大山系、大林区推动国家森林步道建设。经研究和调查论证,小兴安岭、大别山、武陵山等3条线路具有较好的基础,已具备国家森林步道建设的基本条件,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地要充分认识国家森林步道建设的重要性,加大规划和建设力度,逐步完善道路、景观、教育、服务等设施和功能,努力发挥国家森林步道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巨大潜力,使其日益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之道、健康之道、文化之道、发展之道。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国家森林步道基本情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