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三项大气排放标准 构建起完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2019-7-11 11:2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发布三项大气排放标准构建起完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修订钢铁工业排放标准,有利于淘汰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达标治理无望的小型钢铁企业……”在山东省政府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对新发布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解读。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至此,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将通过标准引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

构建“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山东省能源结构以燃煤为主,煤炭消费比重过大,产业结构偏重,高污染、高消耗行业占比较高。火电、锅炉、建材等行业作为排污大户,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早在2013年,山东省政府发布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同时,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悉,排放标准实施以来,山东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距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为此有必要对相关指标进行加严,以实现排放限值与大气环境管理目标的衔接。

今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告诉记者:“目前,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包括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分行业排放标准,与已发布的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 2801),共同构建起完备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据了解,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同期修订的火电厂、锅炉、建材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山东省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将降低19%,有望达到49μg/m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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