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实施压煤减煤配套电网工程
举措1:加快跨区输电通道和重点区域配套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雅中—
江西、白鹤滩—
江苏、白鹤滩—
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前期工作;启动金上—雄安、陇东—
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前期工作;与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华中特高压交流工程,解决华中电网“强直弱交”
问题,形成水火互济、多能互补、跨区域
电力供需平衡的新格局,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配合重点区域30万千瓦以下不达标煤电机组淘汰关停,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方案,解决受端电源空心化带来的电压支撑问题,保障电网运行安全。
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
举措2:积极服务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
结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滚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年度新增规模的接网条件和消纳方案研究,为政府制定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提供决策参考。对符合规划和国家新能源发电投资监测预警等
政策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及时受理项目并网申请,明确提供并网接入方案时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发电项目签订接网协议,投资建设配套接网工程,确保电源项目本体工程和接网工程同步投运。
贯彻落实公司《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 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的实施意见》,建立发电权专项交易市场和绿色通道,实现2018~2020年清洁能源替代常规火电发电权交易累计达到800亿千瓦时。加快研究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引导火电企业、储能、用户可中断负荷等参与调峰调频。完善需求侧响应机制,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有序充放电、客户侧储能装置参与电网调节等措施,主动响应新能源出力变化,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探索按照最优路径统一定价,推动建立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输电价格机制。
举措4: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
积极推动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严格落实“三北”地区由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核定的火电最小运行方式和最低技术出力,同步推进其余省区尽快完成核定工作。推广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经验,提升火电机组参与改造和调峰的积极性。推动
河北抚宁(秦皇岛)、山东潍坊(临朐)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研究试点抽水蓄能电站参与省间低谷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调峰作用,提升新能源消纳空间。
举措5:提升大电网平衡能力
实施全网统一调度,统筹电网安全与清洁能源消纳,优先利用清洁能源,实现常规能源及新能源发电出力与用户响应的联合平衡。提高来风、来光、来水的预测精度,为各时间尺度的调度计划制定、运行方式安排及市场交易等提供支撑。加快新能源主动参与电网调节、储能等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动完善新能源并网性能等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各级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新能源高比例运行、大规模外送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