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巴黎气候协议: 全球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

2018-11-15 22:14 来源: FIE能源前沿期刊

  自《巴黎气候协议》于2015年12月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以来,全球社会为响应该协议做出了各种努力。《巴黎气候协议》的基本要素是所谓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规定了2020年以后的长期温室气体(GHG)减排目标。与先前《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法律义务不同,《巴黎气候协议》下的国家自主贡献适用于所有参与国家。

  《巴黎气候协议》要求所有签署国在2015年巴黎气候峰会之前提交其预期的国家自主贡献(INDC),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在协议批准后则将其作为初始国家自主贡献。但是,没有任何机制可以强制某个国家在特定日期之前设定特定目标,但每个目标都应超出先前所设定的目标。另一个挑战是,2017年6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将退出《巴黎气候协议》。根据该协议,美国退出的最早生效日期是2020年11月,即特朗普总统任期结束前不久。2015年,在全球因燃料燃烧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美国占15.5%。美国的退出给《巴黎气候协议》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引发了许多全球争端。

  尽管如此,许多国家政府已经开始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做出巨大努力。推广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节能技术,促进低碳燃料的使用,优化电网组合,纳入碳交易机制,发展低碳供应链,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等。这些努力对于防止温室气体排放不受限制地增长至关重要。以中国为例,2014年的二氧化碳强度比2005年减少了34%。此外,欧盟在2005–2015年期间实现了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净减少18.4%。

  但是,现有的减排政策缺乏综合和系统的协同作用,无法实现总体减排目标。目前尚不清楚现有的政策工具是否足以有效实现气候目标,如果无法实现,还需做出多少进一步的努力;个别政策的共同利益,风险和溢出效应是什么,以及如何将多样化的政策有效地结合起来。此外,气候政策与其他社会经济政策(如能源安全,空气污染等)之间也缺乏协同作用。大多数政策的设计都侧重于解决目标问题,而忽略了更广泛方面的共同利益。由于社会成本和收益的错误计算,这种狭隘的政策本质上是低效的,并导致整体效果大打折扣。

  《巴黎气候协议》以具有约束力的国家自主贡献为目标作为主要制约因素,呼吁建立面向目标的减排政策框架。已经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力求使自上而下的目标与自下而上的策略相协调。这些研究对于向政府通报如何在区域和部门层面实现国家整体减排目标极为重要; 如需要采取哪些战略来保证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如何以协同的方式制定这些战略。

    在这些方面,世界上不同国家的科研团队在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减排战略的基础上发挥了关键作用。本期专辑反映了不同国家最新的研究成果,共有12篇论文,重点关注对巴黎气候协议做出回应的不同观点。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院士回顾了通过能源革命促进中国低碳发展的战略。通过国内外的实证分析,说明发展和低碳是可以双赢的,低碳发展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型发展道路。清华大学何建坤教授回顾了中国在后巴黎气候协议时代的气候变化减排经历,从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以及制度和技术创新支持的角度探讨了促进能源和经济低碳转型的政策。北京大学戴瀚程利用能源-环境-经济可计算一般均衡(IMED/CGE)模型,评估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协议》后,由于其碳排放路径的变化对中国和印度的碳排放空间和减排成本的影响。菲律宾德拉萨大学Neil Stephen LOPEZ等揭示了菲律宾运输部门碳排放变化的驱动因素,提出了利用平均油价调整运输活动数据的建议,以及为未来增长地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扩展和现代化以及交通政策的战略部署提供了宝贵的建议。东京大学孙露通过运用混合生命周期评价和投入产出分析模型定量分析了中国和日本的废物管理部门的碳足迹,提出了中国和日本废物管理系统的优化措施,以及发展中国家应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建立更成熟的废物收集系统来优化其废物管理部门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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