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改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介绍
2018年5月25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指出山西省2018年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电”。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太原古交、清徐、阳曲,晋中太谷、祁县、平遥、灵石、介休,吕梁文水、交城、汾阳、孝义)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