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粤发改气候函〔2018〕1820号
河源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广东省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河发改资环〔2018〕79号)收悉。经审核,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符合《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
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的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级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
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