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国标”)两个文件均对发电企业如何计算二氧化
碳排放量提供了具体的计算原则和方法。初学者会以为这两者的内容是一样的,其实仔细研读后会发现,两个文件在一些细微之处有一定的差异,而且这些差异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给各参与方带来分歧和争议。
1、印发机构不同
《指南》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印发,而《国标》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由于
碳交易市场概念是由发改委主导提出的,所以一般来讲,《指南》的效力要高于《国标》,在实际的核查过程中也是如此,绝大部分
第三方核查机构也是依据《指南》来进行现场核查的。但是,《国标》的发布时间在《指南》之后,相对于一些在《指南》中比较模糊的内容,《国标》的描述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2、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热值含碳量的计算需要企业定期测量煤的元素碳含量及低位发热值,《指南》和《国标》在低位热值的测量方面有所不同。《指南》中“燃煤月平均低位发热值由每天低位发热值加权平均得出,其权重为燃煤日消耗量”,而《国标》中则要求测量混合缩分样品元素碳含量的同时也测量其低位发热值。由于很多企业没有按照要求监测元素碳含量,所以目前大多数情况下单位热值含碳量用的是缺省值。
3、碳氧化率
《国标》要求只有当计算碳氧化率的某些数据无法获得时,才使用缺省值,即要求优先使用实测值;而《指南》给出了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均可,即使在有实测值的情况下,选择使用缺省值也是可以的。
4、碳酸盐含量
《指南》中规定,由于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量 1%左右,因此规定碳酸盐含量使用缺省值以简化计算;《国标》中关于碳酸盐含量方面,建议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即鼓励使用实测值。
除以上介绍的几点外,两个文件中肯定还存在着许多的差异,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