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2017-4-17 15:52 来源: 北京市发改委

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7]2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本市节能减碳工作,切实发挥好节能监察在节能减碳工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节能减碳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联系人:市节能监察大队 王超; 联系电话:6641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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