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十三五” 规划出炉 昆明市碳排放强度将下降23%

2017-4-4 22:59 来源: 昆明日报 |作者: 李丹丹

  近日,《云南省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出炉。《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碳排放强度将下降23%,持续推动昆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呈贡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建设。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 (含一般灌木林)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9.01亿立方米。
 
  为强化低碳引领,推动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建设,主动服务我国碳排放达峰战略,《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碳汇能力显著加强。全国低碳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支持优化开发区域开展碳排放达峰先行先试。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着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8大重点产业,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此外,还将有效控制能源、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2020年,钢铁、水泥行业碳排放总量基本稳定在 “十二五”末的水平;实施国家控制氢氟碳化物排放行动方案。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2%左右;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在低碳城镇化建设方面,我省将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推广屋顶和墙体绿化;同时,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施工和住宅产业化建设模式。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探索零碳排放建筑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
 
  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将继续开展天然气、电动或混合动力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示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交通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和碳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下降5%,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下降6%,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全省城市公交车辆比例达到30%。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推行政府低碳采购,鼓励建立节能低碳节水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推行 “光盘行动”,推进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制定合理的住房消费标准。
 
  按照《方案》,“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到2020争取建设3个示范项目;同时,继续组织开展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旅游区、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学校、低碳商业、低碳机关、低碳医院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推动开展5个低碳产业园区试点、50个低碳社区试点,争取创建1个国家低碳产业园区试点、5个国家低碳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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