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碳市场碳排放交易·时间表

2014-7-4 06:17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1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市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对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单位进行执法。

按要求,本市重点排放单位在6月15日前要完成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

●6月18日,市发改委责令257家重点排放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对未在6月27日前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将进行处罚。

●截至6月27日,仍有少数超配额排放的重点排放单位未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

●6月30日起,市发改委对少数超配额排放的“大户”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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