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死亡税率说窄了 正税减降空间不大

2017-2-8 10:39 来源: 澎湃新闻网 |作者: 贾康

死亡税率说窄了,正税减降空间不大;要看全景图,抓住真问题

【编者按】财税是国家密码,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税务管理水平、财源的盈枯状况,乃至国家、国民、制度的现代化程度,是历史演进的主线。贾康先生于2017年1月在阿里巴巴的这篇演讲,有助于我们认识中国财税现状,以及未来努力的方向。

贾康资料图

曹德旺先生说中国企业综合税负比美国高35%,这个概括还不够到位,他说的企业负担里,正税之外是大量非税部分的比较,如美国和中国的人工费、电费、天然气的成本、物流成本、厂房、土地等相关负担,这些跟税没有直接关系,不能以税的概念来涵盖,他把所有的项目都做了相关的考量以后,最后总结是:中国综合税负高35%。我觉得这就需要澄清,他到底说的是税,还是税和其他负担的总和。

我们必须把曹德旺所说到的所有这些问题和引发的积极讨论,牵引到更全面看待的正税、非税收入、税外隐形负担、社会环境里的综合成本等所有负担的全景图上,明确哪些可以降低?能够做的应积极去做。对这些降低负担要做之事所匹配的改革,敢不敢攻坚克难,能不能真正通过改革攻坚克难的制度供给,形成一个高标准、法治化、低负担、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这是中国的真问题。

我再强调一下,因为曹总的结论没有概括他所讨论的全部信息,只讲了综合税负高35%,因而还要进一步讨论。现在网上很多讨论走偏,只简单地说中国税负太重,重到了“死亡税率”,很容易使人只关注正税税率的高低,想得窄了,其实应该扩到全景,把所有问题一一摆明。

第一,先说中国正税。前几年做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的努力,但显然还需要继续努力。中国正税就这十几种,要想再减,具体减什么,这是最关键的。我看了这么多讨论,只有一个具体的建议,就是李东生的说法,增值税税率由17%降到12%,这是指标准税率。增值税17%如果减到12%,假定它代表的是整个收入绝对规模,这就要砍掉差不多1/3的增值税,中国政府砍掉1/3增值税收入,那整个局面还过得去吗?(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营改增之后,更要占到全部税收收入近一半左右)这是“过日子”的问题,也是方案可行性上绕不过去的问题。

接着,减增值税的合理性如何。中国现在是间接税唱主角的税制,如果降低间接税,看起来企业可以直接感受到税负降低,但是税负在“间接税”概念下它必然要在整个市场流程里完成转嫁,那它最后归宿在哪里?从经济学的理论来说,最后负担下降其实不是主要落在企业这里,最后税负的减少可能主要体现在最终消费者身上,使最终消费者受益,这是符合应强调的税收实际减税效应,最后落到共享发展、使消费大众最终消费品含税量降低的效果上的。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取向,就是逐渐提高直接税,同时要稳定宏观税负,言下之意就是要降低间接税的税负。所以,李东生说的方向没错。

但是,要考虑稳定宏观税负或维持其不低于一定水平,降低间接税,就有必要提高直接税比重,光讲减税显然不够。虽然大家都不愿意加税。在加税大前提之下必须处理的问题,是加什么税?直接税加什么这是要对接到操作点上的,比如中央说到的房地产税加快立法,这就是个直接税,它是从无到有,是加税的因素,当然它远水解不了近渴:什么时候能完成立法,什么时候能把这种税收实际加上来?显然它是个慢变量,而且现在还看不到启动的明确信息。

原来提稳定宏观税负情况下,直接税没处下手去加。要成规模降低间接税,还必须对应到中央已经说到的最新的指导方针上,政治局现在已经把原来的“稳定税负”(实际上指稳定宏观税负)的方针调为“降低宏观税负”。国家收入来源第一大税是增值税。我观察,这方面没这么简单。中央现在实际工作中,在减税的同时必须掌握整个政府系统还要安排的支出,满足一系列的目标要求,要保“民生托底”(社会政策托底)的很多事情,要有一系列与七千万人脱贫的精准扶贫相关的财力投入,和维持我们所有的社会保障事项(从住房保障到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相关的所有投入,这些年支出不断加码,使已经形成的“稳定宏观税负”这一指导方针下形成的财政赤字率2016年抬到了3%,这个赤字率再往上抬一些不是不行,但是会更审慎,因为3%已经达到了欧盟成员国签约时他们财政纪律控制的量值了。我们已经听到口风,可以考虑不把3%看作是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但是逾越过去以后能够逾越多少?已很有限了。找不到新的替代财源的话怎么办?要增加直接税是个很慢的变量,很慢的变量配一个很快的向下调整的变量(就是减少间接税),必须找到短期内填补它的收入来源,这时候虽可以通过宏观税负的降低和提高赤字率冲抵一部分,但冲抵是很有限的。

接着要说,中央说的降低宏观税负是仅仅指正税吗?不对。降低宏观税负要把所有的政府收入放在一起理解。简要地归纳,宏观税负有三个口径,最窄口径是所有的正税加在一起。中口径是把这些税收加上另外一些项目,比如社会保障方面的征收。中口径的意义不大。最有意义的实际上是广义的口径,即把所有政府收入合在一起和GDP比。对这个广义宏观税负的可比口径,这些年一直在研究,财政部、税务总局,还有各方研究人员,虽然有些认识上的差异,但区间是非常明显的:在33%-36%这个区间,它大致就和发展中国家平均的宏观税负一样,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大概为35%,如要说发达国家,就比这个水平高,一定是40%以上,北欧福利国家则接近50%。

行政改革迟滞加大企业负担

这样一来,在降低宏观税负方面按最有意义的广义口径考虑,必须包括正税之外其他的收入怎么降的问题,对接曹德旺观察的问题里很多相关因素了。实际上曹总看到的比广义宏观税负还更开阔一些,包括社会上很多生成于一定运营环境里的负担,比如运费,又比如他说的清关、融资成本、配件的费用等等,那是更开阔的超大口径了。但我们至少应把正税之外中国要讨论的行政性收费,五险一金,还有一些隐性的、在政策环境的明规则之外还有潜规则起作用而形成的各种综合成本(很多是隐性的,企业不得不承担的这些成本)合在一起考虑。

第一个是正税,我国现行开征的十几种,能打的主意在哪里?营改增这个结构性减税,算是已经在框架上做到全覆盖,小规模纳税人是简便征收从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项抵扣作为享受减税好处,但这里面可能还有问题。比如说有的高科技企业,必须稳住高端人才,给这些高端人才付薪酬是形成不了抵扣链条里的进项抵扣的,如果这样一个轻资产、重人力资本投入型的高科技企业过了某个临界点以后,它在营改增的情况下有可能就是实际税负不降反增,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是要专门讨论的问题,要有调研和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的设计。

此外,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起征点”抬高多少得具体讨论,这方面实际减税的规模能有多大?其实已经不太大。看现在的税务资料,小微企业实际税收贡献在整个税收里的比重已经相当低,再给他们减一些税,可以使他们再降低一些负担,但具体到每一家小微企业,可能一个季度降100块钱的税,甚至只降了几十块钱,充其量降一千块钱,这能有多大的帮助?这可以感受到在正税框架里减税的局限性。

第二个是行政性收费,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这种行政性收费曾经极度膨胀,这些年经过一系列的整治后明显收敛,但是收敛下来的行政性收费和其他经济体相比,还是居于很高的水平上,这是一望而知的。这背景是什么?是相关公共权力环节的各个部门,他们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既得利益,比如说审批权,后面跟着的往往就有明的收费权和暗的“设租”权。中央层级经过这么多年努力以后,现在审批权压缩到400多项,但如果列成一个单子,感觉也是多如牛毛。这里面很多的具体收费,是跟着这种公权在手的“权力行使”带出来的。有没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行政性收费?答案肯定是别无选择,必须继续往这个方向推。甚至已有学者提出:趋势是应该完全取消行政性收费,我觉得这可能说得稍猛了一点,有些行政性收费似乎还一段时间取消不了,比如咱们现在支持航空港的建设,原来是直接专项交钱的机场建设费,现在已经含在票价之内,但是一直在收,它是一个专项基金。三峡建设也配有三峡基金,电费里有一个较低的比重。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要继续往下压,这些行政性收费能压什么?

这些行政性收费政府架构需要脱胎换骨地改造,最好是大部制、扁平化,把这些庙拆了做一个全新的设计,新“庙”带有大部制特征、减少政府层级的扁平化特征,为政府机构消肿,然后就可以处理好怎么配“和尚”,怎么念经,怎么做规划,怎么做审批的问题。哪些项目可以取消?哪些标准可以下降?这其实又涉及政府职能实质性转变,行政运行成本真正降低。这样的改造如果做出来,机构精简接着推进减少审批权,减少行政性收费,把能压缩的减费空间都用上,这个事情就可能做得比较像模像样。

否则,会是流于空谈。现在实际上已顶在这里了,大部制改革和扁平化改革中央已经明确了十几年,但实际上横跨两届政府,大部制只走了一点“小碎步”、“小花步”。1994年出于种种原因下决心把国税、地税分开设立,几年以后,后面配套的条件到位,使他们各自的收入可以做到不混库,有种种约束“做不了鬼”了,那时候实际上已形成一个逻辑认知:可以再把它们合并在一起。但对不起,既得利益形成了,各自几十万大军,如合在一起,实际生活中复杂的“中国问题”就产生了,两套班子合在一起谁唱主角?这里面引出很多很多人事方面的麻烦,大家就可以想到是非常棘手的。上面很多的决策任务摆在面前,决策层不想惹这个麻烦事儿,所以下不了这个决心,不是一个技术问题,是一个政治决心的问题。至少几十万人合在一起,怎么分流安置都很清楚,先把班子合在一起,待遇不变,但要说清楚谁是一号,谁是二号,慢慢消化,后面的人很长一段时间提拔无望,因为前面班子的位子占完了,这些人自然退休以后,后面的位子才能接上公务员,有激励机制。在这个过渡过程中,竞争者是不是要互相给对方找毛病?为排挤对方出官场,这种竞争有时候是非常不择手段的,乌烟瘴气,告状信满天飞,后面跟着就是无穷的烦恼。这些事情其实私下都是不说自明的,作为研究者我摆到桌面上来讲一讲。

由于不得不回避这样一些问题,连国地税合并都做不了,还说什么大部制?发改委跟财政部并成一个“发财部”可以吗?至少一段时间内想都不要想。90年代初我去韩国,人家已经解决了,他们的财政部不叫财政部,叫“规划与财政部”,计委跟财政合在一起。再看法国,有说法法国是市场经济国家里最有集中特征的,但也早已把经济、产业与财政部合成一个部。其他经济体建设现代国家、推进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早已解决了这些问题。但中国这方面基本框架的问题没解决,说到降低负担,马上就归结到税,都没碰这些事情。但我们一展开分析,从税说到税外还比较规范的行政收费,立刻会碰到大部制、扁平化改革——实质是敢不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问题了。

除此之外,第三项,我国社保的五险一金一般人认为是应该降低的,但具体怎么降?降了以后,压力越来越沉重的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能否过得去?这里相关联的改革,本来是应该下决心实行基础养老金的全社会统筹,把省级统筹概念下三十几个蓄水池并成一个大的蓄水池,它的调节能力升级,缴纳的负担程度便有可能适当调低。像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资金是不够用的,但深圳、广东劳动力平均年龄很低,大量的资金滚存积在那里,由于各自的蓄水池不能连通,一边的支出压力非常沉重,另外一边是滚存节余怎么用已令人苦恼,如果打通了以后,会更好地来贯彻互济功能制度设计的内在逻辑,落到支持大家共享发展的整个社会的蓄水池,使我们在全局上可以应对养老社会保障运行的现实需要,更平稳、更匀称地去调节现在的基本养老,以及处理现在不得不做的名义账户制怎么做实,对接到以后的应有前景,等等。全社会统筹讨论了几个五年计划了,为什么拖着不动?这又是既得利益的问题了。如果全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做不到位,现在所讨论的“五险一金”又要下降,有些地方过不去怎么办?必须把这些问题放到一起说。如果真正冲破省级统筹局限做到全社会统筹,过不去就变成过得去了,降低“五险一金”自然而然就来了。为什么?整个蓄水池的调节功能可以承担降低“五险一金”的调整,但如没有这个蓄水池的改造就过不去。现在有几十万人在做基本养老的缴费收取工作(其实全国各地方至少有一半左右是委托给税务部门去代征了),所以具体部门的态度是这样,收费权是前面某届某部长在任上为部门争到的,每一届的班子都要跟下一届的班子交代,这绝对不能丧失在你们手上,这是一个部门的命根子,是硬约束。要破除这个约束依靠什么呢?依靠总书记说的“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原则有了,怎么做?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讨论“五险一金”,就能扯出这么多的问题。

企业的隐性负担重

第四,行政性收费“五险一金”外面还有什么东西?市场主体要处理的还有很多的隐性负担,很多东西是有苦说不出来,但是你要讨论的时候可以知道影响相当明显。

比如我接触到的一个企业家跟我说过:我这个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这里面有一个消防章,它不盖,办公场所、车间生产场所都不能用,一用就违法。但这个章反复交涉就是盖不下来,不是这个问题过不去,就是那个问题过不去。后来有人给我指了一条路:你出6万块钱,请个中介公司这个事能摆平。企业家当时很气愤,但他说当时我不敢骂,当着你的面我就是要骂娘,整个开办费一百多万元,要盖几十个章,一个章就要6万块钱,是你们政府的税逼得我气都喘不过来了。说道这里我们可想想,政府造成负担重是企业家的直观感受,但这种负担是所说的税负吗?他提到的这跟税一点关系都没有,它甚至跟行政收费都没关系。这事一听就是公共权力执掌环节上的变相索贿,这里面的利益输送猜一猜就知道。

不要说小企业,即便像模像样的中央级的大企业,在一个投资环境评价很好的直辖市里,同样碰到这个问题。中央级的大公司在这边办分公司,消防部门就是不过关,反复请客,请到最后人家都不好意思了,这个章才盖下来,你可想底下的小企业受到刁难的时候,可能更不客气。这只是讲了一个章。几十个章是不是都有这种打点?打点是不是都是负担?有形的负担,请客得安排吃好的,还要送点意思;还有无形的负担,时间不是负担吗?时间也是金钱。所有这些负担,隐形的东西,综合起来是个什么成本?早开业一个月或晚开业一个月,市场局势可能就大相径庭,原来有的机会可能就丧失掉了,有利的时机丧失掉了那企业什么时候再能够翻过身来就难说了。诸如此类的事放在一起,所以,我特别看重的是大块的隐性成本、综合成本,这种成本在国外不能说没有,但应该说跟中国比可能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少数那种特别乌烟瘴气的经济体也会有不少,但稍微像样一点的经济体都不会像中国这样,这是当下还得承认的现实。

所以,正税减降不是企业负担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正税怎么减,大家可以就这十几种税和未来可能开征的税一一摆明,(我也想提一条,减税的事跟我们知识分子有关,几十年前就定了稿费收入以800元为起征点,超过的部分20%,然后给个优惠,优惠以后14%。这么多年来不变,能不能减?我觉得应该减,这是减正税。但这些知识分子是分散状态,发发牢骚以后,都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形成不了什么社会压力,管理部门就不理你了,所以说了这么多年也白说。)现在企业的压力到这儿了,能不能把这压力传递到真正要解决的问题上?除了正税之外,我说的“减税不是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部分”,就得一一对应到行政性的收费怎么减,“五险一金”怎么减?降低隐性收费、综合成本相关的配套改革怎么?更不是一个“减税”概念能覆盖的了,必须整顿营商环境,遏制设租寻租、变相索贿等等。

八项规定以后,这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但是不是还要追求王岐山同志说的治标换治本。震慑以后收敛一点,但我知道可能还做不到干干净净地完全排除掉。另外一方面,它可能成了另一种变相的负担,“为官不为”,还是拖延,你不打点了,我客客气气,但我更不给你办事了,拖人家的时间可能给拖死,这也是负担,所有这些事情必须捅破窗户纸来讨论。

所以,小结一下,第一,减什么税,最好列出清单建议,企业负担沉重的感受之下,我们还能减什么税?第二,正税之外需要减什么,也必须一一列上清单。

人工、电价、土地的中美比较

接着我们要讨论人工费能不能减?中国这方面对美国还有比较优势,但对东南亚已成劣势了。人工费的上升合乎中国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的阶段转换,正面讲这是我们“人民群众“概念之下的劳动力,从低端开始,从粗工、壮工、农民工、包括家政服务的保姆开始,他们有了更高的要价能力,你不给我满意的工资我不在你这儿干了。正面讲中国社会为低端劳动者增加收入,而且收入增长的幅度超出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受益了改革的成果。负面评价就是我们的比较优势正在撤空,而且未来还会继续,劳动力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在减少,这是无可奈何的。曹总说蓝领工人工资美国现在是中国薪酬水平的8倍,说明我们这方面还有竞争的比较优势,所以他到那边以后要拼命用机械替代蓝领劳工,而且他不得不雇一些超年龄的,可以讨价还价,在工资这方面打打折扣。中国得承认综合成本里的人工费,也得注意控制,现在跟美国蓝领比还差8倍,以后会缩小到4倍,再以后还会缩小到2倍,希望这个过程处理得更理性一些,但还是上升的轨道。

至于电费,美国是中国的一半,中国有没有可能继续降?电力改革要部分地解决这个问题,而电力改革是攻坚克难的事情。十几年以前的5号文件有清楚的思路,但关键举措一直被搁置。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当时是很快把“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这两个好做的做了。原来一个大公司可分解成若干个法人,再接着提拔很多新的高管,还建了很多新的办公楼,配了很多的专车,但前端的竞价入网(把电力的生产定位为商品生产引入竞争性和选择性),寸步未动;后端输电后的配电(面对千家万户,引入服务外包等等市场机制产生竞争,让他们能够更好、更便捷、周到地为用户服务),也寸步未动,只动了好做的两项。结果电力部门的工作者自己说,虽新提拔了很多高管,增加了很多固定费用,但指望的改革成果却体现不出来——这话说得可能绝对一点,5号文件毕竟逼着电力企业有了一些竞争和松动,但最关键的事情,确实没做出来。

现在又看到了标密的电力部门改革文件精神的透露,话说得柔和了一些,要做的事情一样,前端通过特定的一些机制,包括大客户讨价还价机制产生竞争性,跟市场对接,后面要在售电市场方面放开,引入服务外包等竞争机制,要对接市场。这样形成竞争以后,中国的电价是有望找到一定的空间把它往下调的。

总体而言,中国完全没有办法和美国比拼电费,美国的电怎么产生?它有非常丰富的天然气,它有可长久利用的油页岩资源,而中国的电80%是煤电。煤有很多外部性,如环境污染压力大,它的综合成本,还没有很好地体现在中国的电价里。近年中国努力发展的其他新能源,风电、光电这么努力,现在也只占整个电力供应的几个点,清洁的水电、核电,空间基本封住了,水电比重在下降,怒江流域再要建水电站谈何容易,有国际协调问题。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以后,中国曾经表态核电只在沿海考虑,不在内地考虑,后来又似乎要试探着在中部是不是能建核电站,还没有特别清晰的信息,估计也不大可能放开手脚。简单一句话,可以预见的很长时间内,中国以煤电唱主角已成定局,光电、风电这些新能源还扛不起大梁,支撑不了大局。那么我们要不惜工本把煤的清洁利用这个关口突破,使基础能源供给机制升级以后能够支持可持续发展。

中国最合理的方法,如果要减少雾霾,应该是实行适当的高电价政策(当然,这么说又很得罪人),中国只有让电价适当地在比价关系里有一定的“高”的特征,才会逼着大家千方百计地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的工艺技术,有利于在经济压力形成动力的情况下去解决中国怎么突破自身非常之局的历史性考验问题。

中国近14亿人口国情之下有一个“胡焕庸线”,这是一个“半壁压强型”的格局。美国的版图跟中国差不多大,美国也有人口集中的区域,但是它总共人口就是三亿出头,中国的胡焕庸线从瑷珲(现在叫黑河)拉到腾冲,右下方东南半壁有96%以上的人口。第一人口大国绝大多数人生活在这1/3多一些的东南半壁,而资源、能源耗费水平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还要走入高收入阶段,以煤为主这个非常之局之下,已经雾霾频频,大家都难以忍受。

那么共同利益、长远利益之所以要靠比价关系,更多地调动我们内生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少耗电,少用煤,少污染,少雾霾。这个逻辑就是很得罪人的逻辑。但讨论问题至少先要捅破窗户纸。然后再凝聚共识、落实解决方案。

所以与美国比谁的电价低,在中国不具备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性。油价、天然气价格也是同样的道理。欧洲有区别对待,它的油就是通过一定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抬到比较高的水平,以控制机动车烧油。显然我们应该学欧洲,资源税,环境税,甚至碳税,应该是以比价关系让大家尽可能少耗油,少耗电,少烧煤这不是让煤炭消耗量马上下调,而是在控制绝对使用量的同时,让每单位产出所含的相对比重下降。

另外,曹总所说到的过路费美国基本没有,的确如此,美国只有少数几条高速路上收费,绝大多数是不收费的。中国能一下子把美国这个办法拿过来吗?我看还不行。因为中国超常规发展经验之一就是靠前些年贷款架桥修路形成的基础设施支撑力。这样的支撑组合中,以后要减少收费,逐渐去接近美国的情形,但很长一段时间内,做不到美国那样基本不收费,我们还不得不依靠贷款和PPP融资,以收过桥过路费的方式,形成一个循环,支撑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虽然老百姓有不满,但必须说清楚老百姓总体上是受益的。就说北京,三十几年里航空港的年吞吐量从原来的几十万人上升到现在接近一亿人,每增加一千万的客运量的时间越缩越短,即便现在已经接近一亿人了,但增长压力还是非常大,必须要建第二机场。第二机场投资差不多900亿,和这个机场相关联的干道它能不收费?如果不收就缺少了推进基础设施升级换代的财力支撑。

首都机场T1、T2改造以后的高速路收费,在社会压力之下变成了单向,十块钱也降到了五块钱。但是不是有另外一个替代方案?如果在管理上可以很清晰地说清楚这个钱用于还本付息已经完成了,但只要大家觉得合理,可不可以多收一段时间?多收一段时间这个钱拿来干嘛?用于支持未来要做的第二机场的干道建设,让它赶快配到位,只要能够阳光化地说清楚,有足够的公信力,我觉得这个机制是可以这样考虑的。但是对不起,在中国这个事情还就过不去,有关部门就藏着掖着,就不想细致公布高速路收费到底怎么用的,这里面可能有猫腻,可能有难言之隐。所以就得通盘来考虑。一方面我们希望能够尽可能减少过桥过路费,同时要强调阳光化,让社会监督,让这个钱滚动式地用到支持基础设施升级换代。要承认这里面有一定的人工维持费,但不能过份。这方面透明度不高,少数人把它看成既得利益的固化,然后膨胀,很容易引出很多不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偏差。

滥罚款的痼疾主要是吏治问题,已不是税费问题。运费里还有公路干道上的过路过桥费之外的滥行罚款负担,多少年来一直说治理整顿,治理了多轮之后仍未很好解决,比如一方面说不超载货运就赚不到钱,另一方面超载又不断形成罚款的依据,这种恶性循环是怎么形成的?与税、费有关系吗?毋宁说与整顿吏治是否得法最有关系,与税费一起形成了企业、市场主体的负担,但主要是以“并存”为特征的不同负担因素。

另外,曹总说到的融资。中国融资的成本有高有低,它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负担因素。我前面说到了对小微企业减税,实际上落到一家一户,可能一个季度、一个月只是几十元、上百元钱的优惠。但企业可能实际需要的是:能不能得到一笔十万元、二十万元的贷款支持。他迫切需要得到这一支持,贷款如果是高利贷,硬着头皮拿到手,一旦出偏差就还不起了,打击是毁灭性的。温州后来的跑路事件不就是这种情况。正规金融边缘化,大量的灰色金融、近乎高利贷的金融唱主角,潜规则强制替代明规则,到了世界金融危机发生以后,资金链的脆弱性表现为跑路事件。危机爆发又暴露了产业空心化。

这方面阿里巴巴公司做的事情就非常有价值了,我看到公司提供的小贷在没有什么特定政策配套支持下,就依靠现代信息技术,不要求抵押,也不用见面——这方面人工的操作为零,就是系统中根据大数据判断一下靠谱不靠谱,很快确定以后,一秒钟内几万元的贷款就到申请人账上了,我看到最高的例子是20万元,马上就拨出去了。这就是对小微企业实实在在的贡献了。

所以,曹总说到的这种融资成本的问题要解决,又是个系统工程,它跟减税有直接关系吗?为什么大家先后说了这些问题,收官时一下子又回到一句话,似乎解决综合税务成本高35%这个问题,中国企业就活了,对于融资来看,这是不是还没对上?前面讨论的问题和最后的结论没有对上,我觉得需要直言不讳说到这一点。

如何看待土地、厂房成本?曹总还说到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厂房,他在美国那边取得场地是出了钱的,有多少年的使用权,然后当地的州政府给他补助是1500万美元,等于地基本是白拿,这种情况在中国的沿海区域,特别中心城市区域,比如在北京,已经不可能,但我们的中部、西部可以。但为什么在中部、西部即使白白供地,也吸引不了这样的景气因素,吸引不了投资呢?就是还差着其他的条件。当地政府无偿提供用地,多少年前就是这个政策,但是其他东西匹配了吗?

沿海发达地区地价高,主要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一般是区域发达程度上去了,地价就抬起来。当然对地方政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土地使用权这方面有一系列问题需要探讨,这里我提一下基本看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错,关键是为什么这些年中国有条件来靠土地批租收入把收入水平抬高的这些地方政府,它的短期行为不能得到遏制呢?它为什么一定要单独地靠土地批租收入呢?我们后面再讲。

既要减税,也要加税

今天我们讨论的主题“加税VS减税”,到此就要说到对加税不能一概排斥。美国由土地开发形成的不动产,早早确立了财产税收入来源,这种直接税形成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中国人为什么没有意识到这是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必然特征,我们要积极往这上边靠。当然这个很得罪人,大家会马上想到几乎人人厌恶的房地产税。至于房地产税,在中国那更是从无到有,是加税。原来我国住房保有环节没有税,现在要考虑让它从无变有,如上海和重庆的试点。重庆已经涉及存量,具体设计中有很多细节要细致考虑。都是柔性切入,上海是对存量根本不触动,只对增量,即使你原来有一百套房,有“花园洋房”,你只要不出手买房子政府不理你,但你出手买房,这时候会把你所有住房的信息放在一起,给你算一算怎么交税。重庆就更进了一步,涉及辖区内几千套“花园洋房”的存量(不包括联排双拼),即只针对有自己一个独立院落的别墅,但是规定了180平米的扣除,如果是小户型仅180平米,照样可以不交税,只交180平米以上的税。这些都是要具体讨论的细节设计。未来中国对住房加税怎么加?可以借鉴重庆本土经验,而不照搬美国的线路。美国是最简单的、管理成本最低的办法,见一平米我征一平米,如你现金流有限交不了税,你可以变卖房产,完税以后你可以租房住,如租房有困难,真的是低收入,政府给你特定的保障房方面的扶助,反正是有房屋就得完这个税。中国不行,我认为中国必须给出第一单位的扣除,否则社会接受不了。怎么扣除?按照人均多少平米,还是按照第一套房,还是更宽松一点按照第二套房,这都得在立法过程中作理性讨论。

这件事与土地的价格或负担问题是相关的。中央现在说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必须构建基础性的制度,而基础性制度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还包括税制,都必须形成理性认识,看清改革的方向及要解决的问题。

在我们现在所面临的税制改革中,说到个人所得税,要减降低中端的税负。比如年轻白领,收入过了起征点要交税。但如果从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来说,他们可能就是刚接近或刚进入中等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的税率,结合应当综合计算的收入,应给这个群体比较低的税负,把起征点提高,再将前面这几档税率设计得比较低,这就是减税。但到了高端,不是减税的问题,而是加税,加税是要把原来的工薪收入与其他的收入,比如金融产品的收入归堆,归在一起以后,按超额累进税率来调节。技术上的配套其实早就能解决,要求的是金融实名制,还有所有办理金融业务的机构联网。我们过去已经有了居民办营业窗口上的金融业务必须出示身份证的制度,但没做到位的是,不能当场核验这个身份证的真伪,于是后面就接不上茬、做不下来了。当场验真伪很简单,就是在国家授权以后,整个联网打通以后的常规功能。联网在技术上不成问题,但各方就是以种种借口拖着,各个银行、各个金融机构没有突破各自壁垒的情况下,信息是大家都不肯连通的。如能做到金融实名制到位,联网以后支撑的是把这个人年度之内所有的各个账户按个人身份证号码(终身唯一有效的号码)归拢的所有信息调出来,把所有收入归堆在一起,接受超额累进税的调节。这样真正有支付能力的高端收入人群,就得多交税。所以,高端加税是不可回避的,也是可行的,美国早就这样。

特朗普新政减税减的是什么税?他们主要的税收负担不是咱们所说的流转税,美国没有增值税(VAT),他主要是在已抬得很高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税费方面做适当的往下调减,这跟中国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中国最主要的是间接税,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中只占二十分之一出头,而美国在“进步时代”的1913年,就已经确定了联邦级政府最主要的税种是直接税里的个人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有“自动稳定器”的作用,经济繁荣,收入增加,其边际税率往上跳档,抬高,给经济降温;经济低迷,收入往下降,自动稳定器的边际税率自动往下落档,给经济升温。现在特朗普说的是根据需要在自动稳定器上,还要来一个人工定向操作的加码,实际上是一个助推器,按照里根那套办法来实施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的调减,比如现在最高边际税率为35%,他可以再往下调,具体一般是全套税率跟着一块调,人家减的是这个税。另外,美国也会考虑减降企业所得税,不过这是有盈利的企业才会碰到的激励。

我国个人所得税如果向这方面靠近的话,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先要把工薪收入跟其他可归堆的收入归堆,合并在一起,同时可以预见的是,需要把直接投资的资本利得另外做处理,就是作一个比例税的处理,鼓励直接投资。美国的个税有鼓励投资的优惠规定。特朗普竞选中有人指责他没把交税的问题说清楚,特朗普说这方面是我聪明,在尊重法律的情况下我还减少了我的税收负担,要为国家服务时我也会用这个聪明劲儿,美国社会接受了,还把他选上了。要在中国不可想象,亿万富翁搞这种名堂,人们会说你道德怎么样,说你这家伙不地道。特朗普的当选表明,美国国民意识方面已经明确接受了现代税收文化,大家觉得他只要不违法,怎么组织税收筹划,怎么避税,是可以接受的。他现在所说到的减税,背景是高收入人群、盈利企业可以请专家替自己做税收筹划,享受跟直接投资相关的免税的同时,把整个税负在原来直接税为主的框架里往下调。这是美国联邦政府“过日子”的主力型税种的调整。

所以可考虑为鼓励直接投资而在资本利得方面单设一个比例税率,个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在分类处理的那个鼓励投资的比例税率之外,还得加上另外一些顺应民众要求的特定调整、专项扣除。比如家庭赡养系数,在信息可以支撑的情况下,要做特定的专项扣除处理。同样都是一个月一万块钱的收入,如果一个人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征税当然就严格按照已有的这套规定超额累进了,若另一个人同样也是一万块钱的收入,但上有老下有小,都靠这一万块钱一起过日子,那就应做专项抵扣。还有住房按揭贷款,至少对刚需房,或者以后更宽容一点,对第二套房(改善房)的按揭,月供里的利息部分,按照国际惯例是应该加以抵扣的,这符合整个社会更好满足民众随收入提高以后享受生活的需要,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也注入了一些动力和活力。

结语:攻坚克难中解决“真问题"

我觉得中国经济面临新的一轮阶段转换、面临引领新常态、打造升级版考验的时候,加税还是减税,都不能简单理解。大家最关心的减税,需要继续推行,但是正税减降这个概念之下所对应的问题,绝对不是我们应该把握的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部分——一定要把握全景图,把正税内外可降的因素一一摆明,切忌盲人摸象,进而形成针对性、可操作的减轻企业负担的方案与措施,减税概念必要,但一定要防止“东施效颦”式学美国,要明确光减税还不够。在中国理性的讨论中不能完全否定“加税”,除了个人所得税有降有增、房地产税要从无到有之外,还有环境税,资源税,在排污这方面如要进一步加强调节力度,就不排除以后经过法律程序适当加税;所有这些事情无法回避,不能太情绪化地只说减税,不应理解为把综合税负超出美国35%的部分压下来,就是中国企业发展的康庄大道,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就迎刃而解。能不能做好匹配的改革,敢不敢攻坚克难,改革制度供给,形成高标准、法治化、低负担、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这才是中国的真问题。

(本文首发表于公众号:贾康学术平台,原标题为《贾康先生在阿里巴巴公司的座谈发言》。原文有删节调整,经作者审订授权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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