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政府正式通过温室气体排放源自主管理办法

2016-12-13 10:14 来源: 台湾中央社

台中市政府今天通过「台中市温室气体排放源自主管理办法」,要求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500万公吨以上的场所,包括台电、中龙及台中港务分公司,彻底执行排放量管理。

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会议率先全国通过「台中市温室气体排放源自主管理办法」,要求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500万公吨以上的场所,包括台电、中龙及台中港务分公司,彻底执行排放量管理,将可有效掌握9成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改善空气品质。

台中市长林佳龙表示,温室气体排放与环境议题息息相关,希望透过自主管理办法,加严排放标准,促进企业善尽社会责任,落实环境保护。

环保局表示,台中市温室气体排放源自主管理办法是依据「台中巿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第26条订定,市政会议通过后,将移送法制局发布实施。

至于这项办法的适用对象,环保局说,适用对象为「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纳管的排放源及所属事业,并规范公私场所及开发或经营管理单位应提送的自主管理计画内容、提交期程、修正条件及时机、查核纪录保留年限、补正日数及审查期限等。

环保局说,首波将针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500万公吨以上的场所,订定自主管理减量目标,包括台湾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务分公司、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发电厂及中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3处单位,应配合公告订定温室气体排放量自主管理计画。

环保局长白智荣表示,这项自主管理办法通过后,将可有效列管辖内温室气体排放源,掌握及管制工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市府也将每年检讨成效,企业若未能达成自主管理计画的减量目标,则须提出改善方案,具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