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碳源与
碳汇是两个相对的概念,碳源指自然界中向大气释放碳的母体,碳汇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减少碳源一般通过二氧化碳
减排来实现,增加碳汇则主要采用固碳技术。
森林是二氧化碳的吸收器、贮存库和缓冲器。有关资料表明,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1/3,但森林植被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对于减缓温室效应至关重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达成,各国同意减少六种人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排放量。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在全球正式生效后,形成国际“炭
排放权交易制度”(简称“碳汇交易”)。在此后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
碳汇造林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木(分)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与普通的造林相比,碳汇造林突出森林的碳汇功能,具有碳汇计量与监测等特殊技术要求,强调森林的多重效益。
《巴黎协定》是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
《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一些国家领导人和国际机构高官发表讲话或声明,对这一协定诞生表示欢迎。
2016年4月22日,是人类历史上意义非凡的一个“世界地球日”。100多个国家齐聚联合国,见证一份全球性的气候新协议《巴黎协定》的签署,这将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谱写重要一页。
2016年9月3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则成为23个完成了批准协定的缔约方。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评估,造林具有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双重功能,是未来30年到50年增加碳汇、减少排放的成本低而可行性高的重要措施。我国政府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庄严承诺: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巴黎协定》共29条,当中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
从环境保护与治理上来看,《巴黎协定》的最大贡献在于明确了全球共同追求的“硬指标”。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努力。只有全球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才能降低气候变化给地球带来的生态风险以及给人类带来的生存危机。
从人类发展的角度看,《巴黎协定》将世界所有国家都纳入了呵护地球生态确保人类发展的命运共同体当中。协定涉及的各项内容摈弃了“零和博弈”的狭隘思维,体现出与会各方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的强烈愿望。《巴黎协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下,在《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等一系列成果基础上,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从经济视角审视,《巴黎协定》同样具有实际意义:首先,推动各方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积极向绿色可持续的增长方式转型,避免过去几十年严重依赖
石化产品的增长模式继续对自然生态系统构成威胁;其次,促进发达国家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财力支持,在技术周期的不同阶段强化技术发展和技术转让的合作行为,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再次,通过
市场和非市场双重手段,进行国际间合作,通过适宜的减缓、顺应、融资、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式,推动所有缔约方共同履行减排贡献。此外,根据《巴黎协定》的内在逻辑,在资本市场上,全球投资偏好未来将进一步向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环境治理等领域倾斜。
据预测,2020年,全球碳汇交易额将达30000亿美元。业内专家、学者普遍看好林业碳汇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