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被称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元年。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要构建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具体来讲,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要通过贴息和担保等机制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发展绿色债券
市场;建立绿色产业基金;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当中建立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要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在绿色债券领域,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绿色金融债公告》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先后发布绿色债券相关
政策和指引。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青岛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境内外市场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增长势头迅猛,2016年前五个月已经申请获批的绿色债券总额超过1000亿元,已发行额达到550亿元;重庆和内蒙分别设立了绿色产业基金;上证180碳效率指数也于去年发布。
此外,
碳配额回购和
碳排放权质押等
碳金融融资工具已经面世。碳金融通过对碳
排放权的市场化定价和价值折现,可以实现对环境绩效的量化和估值。碳金融产品创新将为
碳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为激活与管理碳资产创造条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国际领域合作中,G20框架下绿色金融合作得到了有力推动。据马骏介绍,2015年底G20批准了中国提出的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倡议。目前这个小组已经运行六个多月,期间召开了三次会议,正在形成绿色金融综合报告的初稿。未来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将在银行绿色化、债券市场绿色化、机构主体绿色化三大领域提出具体的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