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为规范北京环境交易所
碳排放权交易收费行为,结合实际情况就谈
排放权交易收费作如下通知:
碳排放权交易费用是指按照《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在你北京环境交易所内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交易谗于人应支付的费用。收费科目及标准如下:
1、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收费标准
开户费试点期间免费,年费试点期间免费,交易经手费(适用于公开交易);双向各收取7.5‰,最低10元/笔,交易服务费(使用于协议转让);双向各收取5‰,最低1000元/笔。
2、非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收费标准
开户费:50,000元/户,年费:30,000元/年,交易经手费(适用于公开交易);双向各收取7.5‰,最低10元/笔,交易服务费(使用于协议转让);双向各收取5‰,最低1000元/笔。
开户要求:
允许投资机构、个人开户。
1、机构投资者开户要求(非履约机构开户条件):
(一)依法设立满二年并有效存续,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金融、
节能、环保、建筑、投资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各项业务细则;
(三)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二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认缴交易所的入会费、会员年费和诚信保证金。
2、个人投资者开户要求:
(一)年龄18-60周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风险测评合格;
(四)个人金融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市户籍人员;(2)持有有效身份证并在京居住二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4)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5)与北京市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合作且有实质性进展的地区户籍人员。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收费标准: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会员包括自营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两类,自营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的会员资格费分别为5万元和50万元,年会费分别为0.5万元/年和3万元/年。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自营类会员可以进行自营业务;综合类会员除了自营业务外还可接受委托从事代理业务。
对于碳排放交易手续费,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根据上海发改委的批复函,将手续费定为交易额的万分之八,向交易双方收取,单笔不足一元按照一元收取。
开户要求:
允许投资机构开户。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会员分为自营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自营类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机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申请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的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体系,以及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四)具备相关专业业务人员,具有碳排放交易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五)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及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六)不存在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碳排放交易的情形。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市碳排放交易需开立三个账户,账户说明如下:
资金账户:在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用于存放碳排放交易资金及相关款项。
交易账户: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立,用于碳排放配额的交易。
配额账户:在上海市碳排放登记注册系统开立,是记录配额持有情况的电子簿册。
申请成为综合类会员的,除满足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符合要求的业务运作规则、风险管理制度;
(二)具备5名以上具有碳排放交易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
(三)具备符合开展代理业务所需的技术系统,并具有从事代理相关业务的营业场所;
(四)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交易所可以根据
市场规模、交易量等情况对综合类会员数量进行调整和控制。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收费标准:
目前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对目前对个人、机构开户免除全部费用。
开户要求:
允许投资机构、个人开户。
1、机构投资者开户要求:
(1)依法成立的中资控股企业;
(2)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能够承担其业务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
2、个人投资者开户要求:
(1)年龄18-60周岁;
(2)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具有一定投资经验、行业背景知识及抗风险能力;
(4)金融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收费标准:
据了解,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如下:
1、交易经手费:6‰,收费对象为交易双方;
2、竞价手续费:5%,收费对象为交易双方;
3、交易佣金:3‰,收费对象为通过经纪会员参与的投资者;
4、按国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的其他税费。
开户要求:
允许投资机构、个人开户。
申请机构会员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认本所交易规则及各项业务细则;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有2名以上具备本所签发的交易员资格证书或者本所认可具备碳资产投资管理业务专业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自然人会员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及联系方式;
(三)承认本所交易规则及各项业务细则;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文件(鄂价环资[2015]64号)规定,现就碳排放权后续交易基价形成机制、交易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碳排放权后续交易基价。碳排放权交易中协商议价的后续交易基价通过市场竞价形成;碳排放权交易中定价转让的后续交易基价由湖北省发改委按照一个时段(连续5个交易日以上)协商议价交易的日收益价加权平均的方法审定,并向省物价局备案。碳排放权交易服务费如下:
1、协商议价。采取协商议价方式实施交易的,按照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1%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
2、定价转让。采取定价转让方式实施交易的,按实际交易额的4%向卖方收取。
三、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省物价局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基价和交易手续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环资规[2014]41号)同时废止。
开户要求:
允许投资机构、个人开户。
成为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 有符合交易中心业务要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3. 经营管理团队中至少有5人(含)以上具备2年以上
碳资产管理经验或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4. 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和风险控制制度等;
5. 股东或其母公司近5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6. 理解、认可并遵守交易中心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7. 认缴交易中心收取的各项费用;
8. 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开户门槛比较低。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收费标准:
免除控排企业的相关费用,对综合会员收取15万元入会费及每年15万元年费(含驻场费),经纪(代理)会员的入会费为10万元、年费5万元,其他有资格直接参与的法人、组织年费5万元,个人参与另行规定。战略合作会员暂免。
开户要求: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会员分为综合会员、经纪(代理)会员、自营会员、服务会员和战略合作会员。
申请成为综合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投资类机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其他类机构需拥有
碳交易业务资源、所需技术系统和三年以上相关业务运作经验;
(四)4名以上具有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或经广碳所从业能力培训的企业碳排放权交易责任人;
(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六)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在本行业或地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申请成为经纪(代理)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拥有碳交易业务资源、所需技术系统或三年以上相关业务运作经验;
(三)具有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或经广碳所从业能力培训的企业碳排放权交易责任人;
(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申请成为自营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体系的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业主(单位)以及其他经批准有资格直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具有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或经广碳所从业能力培训的企业碳排放权交易责任人;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个人申请成为自营会员,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细则以及广碳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成为服务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相关业务资质或业绩;
(三)具有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或经广碳所从业能力培训的企业碳排放权交易责任人;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六)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申请成为战略合作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有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研究或运作经验。
(六)个人会员条件由广碳所另行规定。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对会员的收费标准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各类会员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入会费及年费,逾期未缴纳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会员将中止会员资格。
(一)综合会员,每年缴纳年费15万元(含驻场费),入会费15万元;
(二)经纪(代理)会员,每年缴纳年费5万元,入会费10万元;
(三)自营会员,其中:
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体系的企业每年缴纳年费3万元,按交易主管部门规定,试点期间该年费免除。
其他经批准有资格直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法人、其他组织开户费暂免,每年缴纳年费3万元;
个人开户费1000元(暂免),年费1000元/年,若个人会员累计年交易量达到3000吨,则返还年费。
(四)服务会员,每年缴纳年费3万元;
(五)战略合作会员,年费暂免。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收费标准: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将按照不超过交易成交额的7‰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
开户要求:
允许投资机构、个人开户。
机构开户申请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其他组织;
(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企业及其它组织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三)具有从事碳排放管理或交易相关知识的人员;
(四)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两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纪录;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开户申请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个人金融资产在10万元以上;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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