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看,开展碳交易是顺应国际绿色低碳发展“大势”所趋,应对气候变化已达成全球共识。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和五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5年9月26日 习近平总书记访美期间发表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明确表示:“中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从国家顶层设计看,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国家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1、一个条例、三个办法 ;2、八个行业、两种方法 ;3、一套制度、一个系统。
从各地实践层面上来看,截至 2015 年末,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
深圳7个试点省市累计配额成交量近 5000 万吨二氧化碳,成交额超过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