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超低排放还需做什么?
政策、制度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对于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多数以行政文件要求为主。
据范振兴介绍,目前超低排放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全国规范标准,主要
问题在于我国煤质、机组差异较大,相关统一化的技术及标准尚未形成,针对我国不同区域及不同工况的超低排放标准正在研究之中。
柴发合认为,当前火电企业按《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是底线。在
河北等已将超低排放要求纳入到地方《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地区,火电企业按地方排放标准要求达到超低排放也是底线。
对于其余地方现有火电企业,柴发合认为应当按照《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
节能改造工作方案》部署和地方政府要求,分区域、分阶段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于新建燃煤电厂原则上则应该达到超低排放的要求。
另一方面,监测手段也是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目前企业排放浓度监测看,烟尘最低可达1mg/m3,监测设备和监测规范的缺乏给超低排放监管带来了困惑。葛察忠介绍,针对超低排放,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标准测试方法,仍然沿用《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其对于超低排放的针对性较差。
范振兴介绍说,目前业内正在研究先进的监测技术,如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取得了超低排放监测技术研究阶段性成果等。
“和所有新生事物一样,超低排放在推行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有些超低排放技术对煤质要求苛刻,有些技术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还需提高等。但就总体而言,超低排放正是在不断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稳步推进,成效也越来越明显。”柴发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