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债发展仍需探索更多激励机制
“2015年是我国生态文明改革元年,国家对生态环保地位作了重新界定,并且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要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的短板。”国家环境保护部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认为,当前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绿色金融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而国内绿色债券
市场的启动意义重大。
从兴业银行发行的首单绿色金融债券看,所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所界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如
节能、清洁
交通、清洁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等,并且对节约标煤、二氧化碳
减排类项目要求至少减排10%以上;对其他主要污染物减排类项目,排放指标要求至少达到行业先进值以上。
在马骏看来,绿色债券至少有四方面好处。不过,他同时表示:“虽然目前已经出台一定的激励机制,但未来仍需要探索更多的激励机制,来支持绿色债券持续发展。”
首先,绿色债券能够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期限错配
问题。马骏表示,银行平均负债期限为6个月,大量投放中长期绿色信贷是不现实的。如果银行能发3年、5年、7年、10年的绿色债券的话,可以明显提升银行对中长期项目投放绿色信贷的能力。
企业也有期限错配问题。如果企业只能从银行融资,那么期限也都是一两年,而要做的项目往往是10年、15年的,这些企业就需要被迫反复再融资,而再融资就会遇到风险。“因此,如果企业能够直接发行绿色债券的话,则能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再融资的风险。”马骏说。
其次,绿色债券为绿色项目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马骏表示,过去绿色项目主要靠信贷,但信贷有局限性,未来需要有更多的渠道,包括债券、股权融资、基金等来推动绿色投资。
而通过各种各样的安排,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会比普通债券更低。比如,在体制机制上,未来要进一步推动从税收、贴息、担保等角度为绿色债券提供更多激励和降低融资成本的方法。
此外,绿色债券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资产类别。未来,我国要培养自己的绿色投资者,同时吸引国际绿色投资者,为他们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满足他们的投资偏好,提供更多的产品。